一段時間以來,借著吹捧邏輯學而貶低辯證法,在網絡上掀起了一股頗為時髦的 “小浪潮”。
不過仔細推敲起來,不難發現,發這種帖子的,有些連搞懂“邏輯學”和“辯證法”的入門資格也還沒達到。
還有一些,大概就是境外勢力及其雇傭的水軍了。
題圖發帖子這位,或許屬于前一類——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那一種。
看看他的標題——“辯證法原來缺陷那么大”,夠唬人的吧?然而文不對題,只是引用了某些只言片語,說亞里士多德之前“辯證法”存在不足。
既然,帖子講的是西方,咱們就主要說西方。
《不列顛百科全書》,在西方很權威性,不排第一也絕對排在前三位置。
書里怎么說“辯證法”呢——
辯證法(dialectic) 起初是一種邏輯論證的形式,現為用于包括思維、自然和歷史三個領域中的一種哲學的進化概念。
看到了吧——西方嚴肅學者,認為“辯證法”是分階段的,“起初是一種邏輯論證的形式”,后來才成為“包括思維、自然和歷史三個領域中的一種哲學的進化概念”——內涵赫然不同了。
此書接著說——
在古希臘思想家那里,辯證法的含義范圍很廣,從辯論中的一種反駁技巧,到對定義做系統評價的方法,直到研究和劃分特殊概念和一般概念之間的關系。
很顯然,題圖那個帖子,雖然也說古希臘,但卻掛一漏萬、以偏概全了。
(完全驢唇不對馬嘴的胡扯)
請注意《不列顛百科全書》下面這句話——
從斯多葛派哲學家時代到中世紀末,辯證法一直同形式邏輯保持相當密切的聯系。
“斯多葛派”,是古希臘四大哲學派別之一——就是說,從公元前的古希臘到15世紀,“辯證法”和“形式邏輯”并非絕然對立、水火不容,而是“保持相當密切的聯系”。
這豈不讓那些借吹捧邏輯學而貶低辯證法,將二者故意割裂的兩類人徹底破防?
所謂“辯證法”和“形式邏輯”自始就“保持相當密切的聯系”,是因為“形式邏輯”從建立之日起,就面臨著必須回答古“辯證法”所列難題的局面。
(此芝諾非彼芝諾,不是下面說“飛矢不動”那個)
人們,一般會以巴門尼德弟子芝諾的“悖論”為例。
比如,他關于“飛矢不動”的判斷—— 飛著的箭,每一瞬間只能占據空間上的一個點,就這個時間點和這個空間點來說,“飛矢”是靜止不動的。
亞里士多德試圖駁斥上述觀點,但他提出的“不矛盾律”,不允許“運動”和“不動”同時成立,因而實際上無法駁倒芝諾。
這一類問題,被稱為“邏輯悖論”。
古希臘還有著名的 “說謊者悖論”——一個人說,我說的是謊話——如果這個人說的是真的,他就沒有撒謊,這句話就是假的;若這句話是假的,他確實說謊了,這話反而為真。
(“說謊者”說沒說謊?)
正因為如此,斯多葛派認為,研究“辯證法”是不可少的美德,不去研究,錯誤的推理是不可避免的。
西方中世紀的邏輯學,核心內容是邏輯論證上帝的存在,以及上帝的“意念”“指代(表稱)”等概念,完全可以與僵死的經院哲學畫等號。
如果說成就,首先,是阿爾法拉比、阿爾加扎里、阿維森納等一批阿拉伯邏輯學家的系統性邏輯學成果;其次,就是14世紀的司各脫、盧祿、奧康、布里丹、阿爾伯特、保羅等人,發展斯多葛學派而取得的“命題邏輯”方面的“推演學說”了。
14世紀這些學者,著重研究“假言命題”,大多圍繞的,仍然是古希臘便已存在但未獲解決的“邏輯悖論”問題。
比如布里丹,他所研究的,是在一卷書上寫著唯一的一句話“寫在這卷書上的話是假的”。這與前面說到的“說謊者悖論”如出一轍。
(保羅的“假言命題分類樹”)
再如保羅,他提出“假言命題”的“推論”,可以描繪成“分類樹”——在“正確的推論”之下,可分為“實質推論”和“形式推論”兩類——“實質推論”,又可分為“形式上正確的推論”和“內容上正確的推論”;而“形式推論”,可分為“僅僅是形式的推論”“先形式的推論”和“形式上是形式的推論”三小類。
不能不說,這些成果是可貴的。
可是,既然“實質推論”可分為“形式上正確的推論”和“內容上正確的推論”,就是說,“形式上正確的推論”未必是、或者根本不是“內容上正確的推論”。
這就讓“形式邏輯”完全正確,可以由此毫無困難地推導出真理的論調很難堪了。
所以,《不列顛百科全書》說:“從斯多葛派哲學家時代到中世紀末,辯證法一直同形式邏輯保持相當密切的聯系”——布里丹、保羅等等,他們儼然已經跳出了既往“形式邏輯”的窠臼。
《不列顛百科全書》在上面那句話后接著說——
更晚近一些,康德用術語‘先驗辯證法’表示揭示假象的努力,這種假象出現在試圖在現象和可能的經驗范圍之外應用知性的范疇和原則時。
(笛卡爾)
西方近代哲學始于笛卡爾。
在這之前,占統治地位的是中世紀宗教經院哲學。
一言以蔽之,中世紀宗教經院哲學的邏輯論證是,上帝是最高統一體;是無所不包的總體;上帝的觀念是最高觀念——其時分庭抗禮、爭論不休的“唯實論”和“唯名論”兩大派別,以及介于二者中間的“概念論”者,本質上并無根本區別。
隨著16世紀現代物理學、化學、數學等等的發展,上述觀念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本身就是物理學家和數學家的笛卡爾,由此對經院哲學的上帝“存在”這個根本概念產生了巨大的懷疑——他認為,以往對“存在”邏輯證明都站不住腳,唯一可以證明的,是“我思故我在”——因為我在思想,所以可以證明“我”的“存在”。
笛卡爾哲學,不僅是對千多年經院哲學的巨大挑戰,也是對過往“形式邏輯”的巨大挑戰。
從笛卡爾開始,西方哲學分為了“唯理主義”和“經驗主義”兩大流派——這兩大流派都根源于他。
不短時間內,這兩大流派勢均力敵,難分勝負。
直到休謨,提出所有“因果關系”都不成立,從而導致了“經驗主義”的潰敗。然而同時,由于“我在”和“我思”之間的因果被否定,“唯理主義”也轟然崩塌了。
康德說,休謨的思想讓他猛然驚醒——他試圖回答:什么是知識?知識如何可能?什么是人類理性的界限?
這些,既是哲學問題,又是邏輯問題——為此,他寫下了三大《批判》。
他在自己最重要的著作《純粹理性批判》中,試圖證明,“雖然我們的知識中沒有絲毫能夠超越經驗,然而有一部分仍舊是先天的,不是從經驗按歸納方式推斷出來的。”知識中先天的那一部分,“不僅包含邏輯,而且包含許多不能歸入邏輯、或由邏輯推演出來的東西”。
他認為,判斷中,一方面有“分析命題”和“綜合命題”的區別;另一方面有“先天命題”和“經驗命題”的區別。
關于“先天命題”,康德提出了十二個“范疇”——量的三個范疇;質的三個范疇;關系的三個范疇;樣式的三個范疇。
比如時間和空間、部分與整體、因與果、有限與無限等等,都是人類生來具有的“先天命題”。
康德試圖揭開自古以來的“邏輯悖論”的謎底——他說,由于把時間和空間或其他范疇,應用于未經驗到的事物而產生的謬見、困惑,就會發現自己困于“二律背反”之中。
他概括出四個“二律背反”——
第一個:正題是“世界在時間有開端,就空間來說也是有限的”;反題是“世界在時間上沒有起點,在空間上沒有界限”。
第二個:正題是“物體可以無限分割”;反題是“物體不可無限分割,其中有單純的部分,不能再進一步分割(原子)”。
第三個:正題是“世界上有自由”;反題是“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按照自然的規律產生的”。
第四個:正題是“世界上存在一個絕對必然的神,作為世界的一部分或它的原因”;反題是“無論在世界以內或以外,世界上沒有這樣的神,作為它的原因”。
康德認為,以上的“正題”和“反題”,皆能得到證明——因為,“正題”適用于“本體界”,而“反題”適用于“現象界”,于是便消除了“二律背反”帶來的困擾。
他說,人類感官所知覺、占有時間和空間的世界,在時間上沒有最初的開端,在空間上沒有最后的界限。人們永遠經驗不到絕對的界限;在時間的追溯和空間的擴展中,我們永遠不能停留在任何地方。
康德這樣的說法,明顯是在與宗教經院哲學在唱反調。
于是他也做了妥協,說,或許有一個非空間的世界,其中存在絕對單純的東西,那是一個精靈實體的世界。盡管有我們所了解的情況,真正的世界或許有開端,為上帝所創造。但是,我們沒有權利在空間中尋求精靈的東西,在超感覺的領域里尋求占有空間的東西。
總之,康德解決“悖論”的方法,是將人的認知和知識,分為“先驗的”和“經驗的”。
這就是《不列顛百科全書》所說的康德術語“先驗辯證法”。
此書接著還說——
黑格爾把辯證法看作是:一個概念由于它自己固有的矛盾雙方沖突的結果,而向它自己的反面轉化的傾向。馬克思和恩格斯采納了黑格爾的定義,并應用于他們對社會和經濟過程所做的解釋中。
上面這段話敘述的,才是關于“辯證法”最精彩的部分——康德“二律背反”直接導致了黑格爾哲學誕生;而他的“辯證法”又成為“辯證唯物主義”的重要來源。
限于篇幅,只能另篇再敘了。
還是那句話,把“邏輯學”和“辯證法”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是十分可笑的。
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很多事情,人云亦云、以訛傳訛不好;若別有用心地鼓動、挑撥,那就只能說是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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