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總隊刑偵支隊民警馬拓作客北京交通廣播《交通大家談》時介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規定,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辱罵他人或打架斗毆的,可處5日至10日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至15日拘留,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若因糾紛引發肢體沖突,可能構成“尋釁滋事”或“故意傷害”,面臨更嚴厲處罰。
2023年,兩名乘客因搶座發生口角并互毆,最終被警方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10日。
地鐵是公共場合,請保持文明禮貌,避免大聲喧嘩或爭執。 如遇糾紛,可向站務員或警方求助,切勿動手。
北京公交警方將持續加強地鐵治安管理,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地鐵環境,讓每一次出行都平安順暢!
來源:北京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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