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945 年,我軍采用縱隊編制而非正規編制,這背后有著深刻的原因。首先,斗爭問題是一個重要方面。在國共第二次合作關系尚未破裂之時,八路軍與新四軍在武裝擴軍過程中采用 “兩套班子與一套牌子” 的方法。例如第 115 師兼山東軍區、第 120 師兼晉綏軍區、第 129 師兼晉冀魯豫軍區等,對外名義依然是 “第十八集團軍某師”,對內則以各大軍區司令部稱謂。
對外頂著師級名頭,在各大分區中卻分為二級軍區、軍分區以及新組建的若干個旅、團級番號。像晉察魯豫軍區和山東軍區總兵力已達 20 多萬,如此規模的部隊顯然不能再用 “集團軍” 來稱謂。但由于各個軍區依然用 “師級” 名頭,就不能再組建新的師級單位,以免引起重慶方面不滿,找我軍麻煩。于是出現了八路軍一個師部中有十多個旅以及幾十個主力團,還有獨立團、支隊等情況。晉察魯豫軍區全師兵力達 11 萬人,到抗日戰爭勝利時發展到 30 萬人;山東軍區在抗日戰爭勝利時總人數有 27 萬。
在抗日戰爭期間,我軍因訓練與裝備不足,主要采取小規模的野戰與游擊戰。然而,在日本投降以及抗日大反攻的背景下,我軍需要組建主力兵團進行大規模野戰任務。1945 年 9 月 21 日,延安發布擴軍以及組建機動兵團的指示,明確從各個戰略區域中抽出總兵力的五分之三到三分之二,組建機動兵團,編成縱隊或旅隊。此時,延安第一次向各大軍區下達組建野戰軍與野戰縱隊的命令,野戰縱隊后簡稱為縱隊。
這里插入一個歷史案例。在蘇聯衛國戰爭初期,蘇聯紅軍在編制調整上也經歷了類似的探索。戰爭初期,由于局勢緊迫,蘇聯紅軍在編制上也進行了靈活調整,以適應不同的作戰需求。這與我軍在 1945 年的情況有一定的相似之處,都是在特殊時期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編制調整,以更好地應對戰爭局勢。
除了斗爭問題,還有兩個重要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政治因素。在當時復雜的政治環境下,過早使用正規編制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政治麻煩。第二個原因是編制級別不好界定。各大野戰部隊中的 “縱隊” 人數不相同,難以確定統一的編制級別。而且過早使用軍級編制會暴露我軍實力,在這個特殊時期,使用 “縱隊” 更為合適,它是臨時使用的建制,可以讓敵人摸不清頭腦。
此外,作戰單位并非時刻滿編。各軍頻繁參加戰斗,每天都有傷亡或非戰斗減員情況,而兵員又不能立馬補充上來。因此,在對解放戰爭各大戰役進行討論時,對雙方的建制數量以及參戰人員都是依照 “框算” 的原則。
綜上所述,1945 年我軍采用縱隊編制而非正規編制,是綜合考慮斗爭問題、政治因素、編制級別界定以及實際作戰情況等多方面因素的結果。這一編制調整體現了我軍在復雜局勢下的靈活應變能力,為解放戰爭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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