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點燃員工的熱情?這是困擾很多管理者的一個問題。傳統激勵手段,如表揚和獎勵,固然能帶來正面效果,但有時過多的贊譽卻可能讓員工陷入安逸,失去追求卓越的動力。此時,“激將法”便顯得尤為關鍵,它通過適度的挑戰和競爭,讓員工保持旺盛的斗志,不斷追求進步。
所謂激將,就是通過挑戰或刺激,可以使人產生一種不服輸的心理,進而更加努力地達到目標,這種方法能夠很好地點燃人的斗志。
唐天祐年間,叛臣朱全忠手下有一員大將叫高思繼。此人異常勇猛,善用飛刀,百步取人。后來,高思繼兵敗,選擇歸隱山林,遠離了戰場的喧囂。晉王李克用知道高思繼是員良將,便命兒子李嗣源前往山東請高思繼出山。
李嗣源來到山東,見到高思繼,表明來意。高思繼卻說:“我已經歸隱山林,不愿意再動刀動槍。”
李嗣源見高思繼這么說,便開始講故事:“我曾經與一個很厲害的武將對陣,打不過他,他笑世上沒有人是他對手,我說山東有個高思繼,蓋世英杰,有萬夫莫當之勇,結果他卻說:你把高思繼叫來,我能把他剁成肉醬!”
高思繼一聽,頓時心頭起火,口中生煙,說:“此人這么猖狂,我去會會他!”
高思繼本來已經看破紅塵,棄武從耕,但當李嗣源激他時,他卻毅然重返戰場。可見,激將勵志是游說的一個重要手段。
管理者要善于用激將法。下屬的潛能和主觀能動性有時候無法被動員起來,就需要“激”——給他們一個較低的評價,讓他們主動“證明”這個評價是錯的。當然,這個評價可以來自其他地方。比如李嗣源對高思繼說“有個人宣稱能把你剁成肉醬”,便是利用別人的負面評價來“激”高思繼。
激將法之所以能成功,很多人覺得是因為被激的人脾氣大,容易沖動,不理性。事實上,這是把別人看低了。大家都很聰明,沒有人那么容易上當。你激一個人,那個人一定知道你在激他。
他之所以“受激”,是因為他覺得那樣做對自己有利。
現在,我們假設兩種不同的情況。
有兩個管理者,想要激發員工承擔一份難度很大的工作。
A管理者對員工說:咱們團隊只有你有能力完成這項工作,所以非你出馬不可。
B管理者對員工說:大領導說了,咱們團隊恐怕沒人能干這項工作,我說你可以,但聽大領導的意思,好像不太相信。
最終,A管理者沒有說動員工,B管理者說服了員工。是員工不知道B管理者在“激”他嗎?是員工上當了嗎?
不是。員工的想法是,如果領導說我能力強,只有我能做這件事情,那么萬一我搞砸了,不就意味著我能力不強嗎?這項工作的難度這么大,搞砸的概率比一般工作高,我可不能“冒險”。
但是如果領導認為我不行,即便搞砸了,也不過是符合領導預期,我不會損失什么,但是成功了,就可以證明自己,收益很大,這件事我可以去做。
由此可見,被激之人實際上全是基于個人利益的考量。激將法之所以管用,主要就是否定人在某個具體方面的價值。記住,是具體方面,不要一棒子把人打死。
如果管理者對員工說:“你干啥啥不行,還不拿出點本事把這件很困難的事情做成了,好證明自己!”這根本起不到激將作用,因為它的邏輯是不通的。員工會想:我干啥啥不行,你為什么還要把難事交給我?
否定員工某些具體方面的價值,可以讓員工力求證明自己的價值,此時他是沒有負擔的——因為證明了有好處,證明不了也沒有損失,何樂而不為呢?
總之,激將法不是去“設計”員工,而是通過一種很巧妙的方式,向員工傳達一個信息——我原本認為你不具備這方面的能力,但是可以給你一個機會,去展示自己這方面的能力,成功了是你的功勞,失敗了是我用人的問題。員工解讀了你的意思之后,心里畏懼失敗的包袱卸下來,便會主動請纓。這才是激將法能夠成功的底層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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