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娃哈哈陜西公司多位一線職工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反映,他們所在的乳品車間于今年2月16日停產,車間50余名一線員工被迫停工,收入大幅縮減。時隔近3個月,公司仍未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娃哈哈陜西公司乳品車間突然停產
員工反映——
乳品車間突然停產停工,
員工原本每月5000元工資現在只發1000多元
今年42歲的乳品車間工人周師傅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在娃哈哈工作已有10個年頭。
“今年2月15號,我們乳品車間結束了最后一個班次的排班,后續的值班安排一直沒有更新。”周師傅說,2月16日,他和其他工友像往常一樣來到車間準備工作,卻發現大門緊鎖,生產線也停了。“我們只是聽說這件事情跟公司上層的股權糾紛有關,要對生產部門進行調整,但公司始終沒有正面回應這件事情。”
娃哈哈陜西公司共有3個車間
據周師傅介紹,娃哈哈陜西公司共有3個車間,分別生產乳品、食品和飲用水。“另外兩個車間運轉一切正常,只有我們這邊停了下來。我們車間一共59人,大家都指望這份工作養家糊口。”
事發之后,周師傅和工友們多次與公司方面溝通,希望公司能明確告知停產停工的原因和期限,以及給出員工在停產停工期間工資待遇、社保公積金繳納等權益的保障方案;此外,因車間停產,員工們的崗位被迫發生變動,因此周師傅等人希望公司能與員工進行充分溝通,并依法依規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
“但事情并不如我們所愿。”周師傅說,對于乳品車間停工的員工,公司給出了幾種解決方案,諸如調配至西寧、武漢等地的娃哈哈廠區工作、轉為市場銷售人員賺取計件提成,或在廠區做安保后勤等工作。“公司還說能給我們在飲用水車間提供10個崗位,但我們有50多個人,這10個崗位根本不解決問題。”
崗位安排遲遲沒有解決方案,工資發放也令周師傅等人焦慮。“這兩個月工資都沒有按時發放,還有不少人因為沒有合適崗位,被迫待業在家,公司只給發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每人每月只有1000多元。”
員工在維權群中喊話要復工復產
周師傅認為,如果公司確實面臨結構性調整,需要裁撤乳品車間,理應為員工安排其他崗位,保證原有工資待遇,或是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并進行賠償。“之前我們每月的工資有5000元左右,現在公司一直耗著大家,導致收入銳減,這種境況讓我們沒有辦法正常生活。”
公司回應——
生產線暫時停產希望員工去外地分公司幫扶,
或安排去其他車間輪流上班
由于公司遲遲沒有給出妥善的處理方案,乳品車間的員工們將此事反映至咸陽市三原縣勞動部門。
在政府相關單位的協調下,公司負責人給出了一份工作安排方案。其中提到,目前乳品公司因股東爭議問題,生產線暫時停產,希望員工能夠積極到外地分公司幫扶工作,爭取更多的收入保障。
公司負責人給出了一份工作安排方案
方案中稱,如果無法外出工作的,公司目前沒有生產任務,西安新項目投產預計到明年,現在分公司內部沒有太多工作任務安排,考慮到員工的實際情況,如果本人在公司以外能夠找到工作的,可以按月向公司申請,分公司參考當地法律法規規定,保留勞動關系,每月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稅前工資,稅前1537.5元,累計可申請2個月。
如果無法外出工作留在分廠上班的,分公司按照目前實際情況安排相應工作。一是目前有飲用水車間缺編8人,可安排人員輪流到該車間上班,根據車間產量及生產情況,收入不低于稅前180元/天。二是可安排員工到廠區外圍上班,進行衛生打掃、后勤服務、綠化修整、基建維修等工作,按天計算工資,保證工資稅前120元/天。
記者注意到,這份工作安排方案并未提及任何公司名稱,僅用“乳品公司”代稱,文件中也無落款及蓋章。
屬地街道辦——
勞動、工信等部門介入處理此事,
目前主要起協調作用
“溝通了這么久,最終給出這樣一份草率的答復,讓我們無法接受。”周師傅說。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搜索發現,娃哈哈集團在陜注冊有3家公司,分別為陜西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陜西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陜西娃哈哈宏振飲用水有限公司。天眼查顯示,娃哈哈乳品公司目前由榮泰企業有限公司和浙江啟力投資有限公司分別持股60%和40%,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宗馥莉,也是娃哈哈集團法定代表人及實控人。
針對周師傅等人反映的相關問題,5月7日,記者聯系到娃哈哈陜西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方未接受采訪。
三原縣城關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于娃哈哈陜西公司乳品車間員工所遇問題,已由三原縣公安局園區治安辦牽頭,勞動部門、工信部門以及屬地街道辦均參與其中,目前政府部門主要起到協調作用。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三原縣公安局園區治安辦,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已進行了調解,“已經處理好了,我們給他們牽頭先處理,處理完后再讓他們廠子跟縣里、鎮里一起去溝通。”
對于處理結果,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并非他接手的案子,具體情況不清楚。后續工作人員向記者回電稱,采訪需向上級部門報備,對于此事不便回應。
律師說法——
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崗位和薪資,
否則勞動者有權向相關部門投訴或提起訴訟
對于此事,北京德恒(西咸新區)律師事務所李寶坤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能夠正常工作的用工條件,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勞動者發放工資。
本次事件中,用人單位因自身原因出現了經營問題,用人單位應當積極協商解決,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雖然目前用人單位負責人出具了一份工作安排方案,但該方案并無文件抬頭、落款、蓋章、簽字等能證明系該用人單位出具的文件,該份文件后續可能因此無法適用,無法解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問題。
李寶坤表示,關于用人單位目前安排內容的第一項,《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及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2024年10月8日在人社通平臺問答指南發布的回復曾提到,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停工停業,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對沒有解除勞動合同,也沒有安排工作的勞動者,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勞動者生活費。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的生活費并無時間限制,其工作安排中雖然比例符合法律規定,但是設置了申請時間于法無據。
此外,用人單位安排中第二項內容,涉及了勞動者崗位和薪資的調整,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方可調整,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崗位和薪資,否則勞動者有權向相關部門投訴,亦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李寶坤提醒,勞動關系的建立是雙向的,企業面臨困境時也應當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尊重勞動者的意愿和合理訴求。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白仲夏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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