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比南京王浩法官的扶不扶都狠!
好好的走著路前面的老人突然轉身相撞了也要賠錢。
近日法制青島出了一期普法欄目,路上行走時前面老人突然轉身與身后正常行走的行人相撞,老人傷殘鑒定為十級傷殘(右股骨頸創傷性骨折),向行人索賠18萬多元最后經法院調解行人向老人賠償7萬
法院韓法官認為行人存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
韓法官表示,兩人在人行道一前一后同向行走,前方劉姓老人邊走邊接電話時突然轉身與身后的行人王某相撞倒地,王某當時攙扶老人并幫助其撥打急救電話。劉姓老人送醫后查出右股骨頸創傷性骨折。
老人就賠償一事將王某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18萬余元后經過法院多次調解,王某同意賠償劉姓老人7萬元。雙方就法院調解表示滿意
韓法官在節目中普法說到:劉某在前方未發生突發事件的同時突然轉身對于事故的發生存在較大過錯,而王某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本次事故發生負次要責任。
韓法官還不忘提醒大家步行的時候也要集中注意力,心中要時刻謹記交通安全,要時刻注意觀察周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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