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王同玲/文圖
“周法官,我們今天來把剩下的欠款全部結清?!苯?,唐河縣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成功執結了一起債務糾紛案件,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此前,被告韓某向原告潘某借款,并出具借條,明確約定了借款金額為 4 萬元,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然而,在借款到期后,潘某多次催要欠款,韓某卻始終未予償還。無奈之下,潘某將韓某訴至唐河縣人民法院。經法院審理認為,韓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當對借條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相應責任,遂依法判決韓某限期償還借款本金 4 萬元,并支付利息共計 4.04 萬元。
判決生效后,韓某并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潘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唐河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迅速聯系被執行人韓某,試圖了解其未履行還款義務的原因。但韓某態度消極,拒絕配合執行工作,不愿意履行還款義務。
鑒于韓某年事已高,且身體狀況不佳,不適宜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執行法官轉變執行思路,通過多方走訪調查,聯系上了韓某的兒子。執行法官向韓某兒子詳細闡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嚴重后果,從情理法的角度引導他換位思考:“設想一下,如果您是出借方,辛苦借出去的錢卻收不回來,心里會作何感受?” 經過執行法官耐心細致的勸說,韓某的兒子表示理解,并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承諾會積極勸說父親履行還款義務。
在執行法官的持續努力和韓某兒子的積極配合下,雙方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達成和解協議,韓某當場償還了 1 萬元欠款。
2025 年五一節假日期間,韓某的兒子從外地務工返鄉后,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與父親韓某一同來到唐河縣法院執行局。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韓某一次性償還了剩余的 3 萬元欠款,至此,該起債務糾紛案件圓滿執結。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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