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飲料包裝巨頭的新“綠色承諾”
2024年12月,可口可樂公司發布了一項更新后的環境目標,強調要在2035年前在全球高風險地區實現水資源的100%歸還、在包裝中使用35%-40%的回收材料,并減少其溫室氣體排放,以符合1.5°C的氣候路徑。據介紹,這是該公司在經歷多年可持續發展戰略之后做出的“演進式”調整。
不過,可口可樂并不是唯一一家制定“自愿性環境目標”的跨國包裝消費品公司。雀巢、百事可樂、達能和聯合利華等全球消費品巨頭,也紛紛推出各自的“可持續包裝”計劃。例如,雀巢承諾到2025年其包裝將100%可回收或可重復使用;百事可樂則計劃到2030年在其飲料業務中將塑料包裝減少50%;聯合利華則宣稱到2025年將其塑料使用量減少一半,其中包括絕對減少塑料數量和轉向再利用模式。
這些目標常被納入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或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中,以展現對環境議題的“積極回應”。然而,在全球塑料污染治理日益緊迫、聯合國推動全球塑料污染條約談判的大背景下,企業“自愿性承諾”的實際作用與局限,越來越成為值得探討的焦點。
二、自愿性目標的背后:壓力與動因
企業主動設立環保目標,表面上是出于“對地球的責任”,但更深層的推動力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政策趨嚴的預期壓力
當前,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正推動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塑料污染條約,計劃在2025年前完成談判(原定是2024,但是在韓國舉辦的INC-5.1上未能達成一致,故而推到了2025年)。一旦正式簽署,將意味著各國政府可能出臺更嚴格的法規約束企業包裝材料的使用。企業此時主動設立目標,既是為“先發制人”適應未來規則,也可在談判中爭取更大的話語權。
2.消費者與投資人對環境議題的關注
消費者尤其是年輕一代對環境議題更為敏感。綠色品牌形象已經成為產品市場競爭的一個重要維度。而大型機構投資者也逐漸將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績效納入投資考量,自愿性環保承諾可被視為“市場信號”,增強投資吸引力。
3.行業標準與聲譽管理
在全球塑料污染引發廣泛批評的背景下,尤其是當可口可樂等公司被環保組織多年列為“塑料污染最大貢獻者”時,設立環保目標有助于“重塑敘事”,改變公眾印象,從“污染者”轉向“治理參與者”。
這些目標雖然被冠以“自愿”之名,但背后反映的是日益強化的外部約束與內部合規壓力。
三、目標實施的挑戰:技術、成本與系統性困境
從紙面承諾到實際落地,這些環保目標面臨多重挑戰。
首先,在技術層面,提高包裝中回收材料比例仍存在質量穩定性、食品安全、材料性能等技術門檻。部分回收塑料無法滿足飲料包裝對密封性與耐熱性的要求,這限制了“再生材料”在高端包裝中的廣泛應用。
其次,回收體系的基礎設施不平衡嚴重阻礙了全球范圍內統一行動的可行性。在歐美部分國家,飲料瓶罐的回收率可達70%以上,而在部分發展中國家,由于缺乏完善的回收網絡,回收率不足20%。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制定“全球統一”的回收目標,勢必面臨巨大地區差異的現實落差。
第三,成本問題難以回避。與傳統原生塑料相比,回收材料的采購和處理成本往往更高。尤其在原油價格下跌的背景下,新塑料的價格更具吸引力,這使得企業在經濟壓力下可能“暫緩”回收材料的使用。
此外,企業推動“可持續包裝”往往需要跨行業、跨區域的合作機制支持,例如押金返還制、生產者責任延伸(EPR)制度的完善,而這類政策往往需要政府的主導介入,僅靠企業自發難以建立系統性的解決機制。
全球范圍內,各類水體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污染挑戰,包括農業徑流、工業廢水、塑料微粒、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等,不僅威脅到飲用水安全,還影響糧食生產、公共衛生、生物多樣性及氣候調節。UNEP認識到,水質惡化將嚴重阻礙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的實現,尤其是SDG 6(清潔飲水和衛生設施)及其與其他目標的聯動效應。?Linda Wong | 綠會融媒·“海洋與濕地”(OceanWetlands)(CC BY-SA 4.0)
四、品牌形象與治理邏輯的博弈
設定和追求環境目標,無疑會對企業的社會責任形象和品牌聲譽產生積極影響。它向外界傳遞了企業關注環境問題、致力于可持續發展的信號。對于企業而言,設定高調的環保目標可以作為一種公共關系策略,在全球媒體與投資者面前展示“可持續發展”的責任感。例如,可口可樂此次目標公告,強調與社區合作、投資本地基礎設施、與政策制定者合作等關鍵詞,呈現出一種“治理伙伴”的角色定位。
然而,這也伴隨著風險。如果目標設定得不夠有雄心(例如,低于科學建議或同行水平),或者執行不力、進展緩慢、透明度不足,企業很容易被指責為“漂綠”(Greenwashing)——即利用環保宣傳來掩蓋實際環境影響或不作為。例如,可口可樂將目標實現時間延長至2035年,雖然官方解釋是基于現實挑戰的考量,但也可能被解讀為緊迫性不足。此外,過度強調回收(Recycle)而忽視了更優先的減量(Reduce)和再利用(Reuse),也可能受到批評,因為回收本身仍消耗能源且無法完全解決塑料微粒等問題。因此,企業不僅要設定目標,更要確保目標的科學性、執行的透明度以及溝通的真誠度。
五、塑料治理的全球圖景:僅靠企業遠遠不夠
當前全球塑料污染形勢嚴峻。據聯合國數據顯示,全球每年產生超過4億噸塑料,其中約三分之一為一次性包裝,大量流入河流與海洋,影響生態系統與人類健康。
2022年聯合國環境大會通過決議,計劃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塑料污染條約,這是繼《巴黎協定》之后全球環境治理的重要轉折點。
在這一大背景下,企業“自愿性環保承諾”雖然是一種積極信號,但并不足以構成系統性解決方案。真正有效的治理路徑應包括:
1.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協議:推動全球達成統一的法規標準,例如限制一次性塑料使用、強制回收比例、跨國生產者責任制度等。
2.強制信息披露與獨立評估機制:避免企業“自行打分”,應由第三方機構監測其目標實施進展,保障目標的真實性與可比性。
3.公共政策與企業治理聯動:如押金返還制(DRS)、塑料稅、綠色采購等手段,激勵企業投資可再利用與可回收系統。
4.循環經濟模式的深度推廣:從源頭設計替代材料與再利用路徑,推動“再利用-再設計”體系,而非僅限于“回收”環節。
六、塑料治理的全球圖景:僅靠企業遠遠不夠
可口可樂等大型包裝消費品企業近年來紛紛設定自愿性環保目標,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塑料污染治理正在成為全球企業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這些目標的可執行性、透明度以及與全球治理框架的銜接,仍存在諸多問題。
如果企業只是以此作為市場營銷與輿論應對的工具,而非真正在供應鏈、材料科技與系統設計上做出深層變革,那么“綠色承諾”就可能淪為空洞口號。
全球塑料污染的治理,不能依賴企業的“自覺”,而必須構建強有力的制度規范、跨國合作框架與透明問責機制。在這一過程中,企業可以成為治理的一環,但絕不能是治理的邊界。唯有將企業行動納入全球規則與社會監督之中,才能真正推動包裝材料的綠色轉型,邁向一個更清潔、更公平的消費社會。
2024年11月25日,是制定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環境中的塑料污染)國際文書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的第五屆會議”(簡稱INC-5)正式開幕。2024年11月28日,大會進入第四天。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代表團正在實地參會。攝影:田松(綠會INC-5代表團)?綠會融媒·“海洋與濕地”(OceanWet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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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劉博文
審核 | Linda Wong
排版 | Ric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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