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明確,考生須于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若有效《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下同)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須加蓋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章),并提交《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須考生本人簽名)《考生須知》(須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其中,高中階段學校統一代領本校應屆畢業班學生《準考證》,并組織辦理相關手續。6月6日前,考點合理安排考生錯峰、有序熟悉考場,接受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并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全國統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于6月7日至9日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
注:外語聽力測試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加強統籌謀劃,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壓實責任,結合本地實際,確保統一高考及各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安全平穩。各地各考點要把試題試卷安全保密工作擺在突出重要位置,確保絕對安全。要加強對考生的人文關懷,深入開展“高考護航行動”,營造溫馨和諧的考試環境。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指導高中按照《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落實高二年級起根據學生選考科目開展選課走班的要求。要加強高中學生發展指導,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理想信念、正確認識自我,注重提高學生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指導高中學生根據國家發展需要和自身興趣特長選擇選考科目,不得違背學生個人意愿要求學生普遍選考特定科目,堅決避免功利化選科選考。推進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建設,并加強在強基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中的參考使用。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認真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嚴格規范高校大類招生行為,確保科學規范、公平公正。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批準,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發放不能注冊學籍的“入學通知書”,或以所謂“預科生”“貫通班”等名義違規招生,擾亂正常招生秩序。要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各地要及時做好政策解讀、信息發布、溫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務工作。要加強和完善考生志愿填報各環節管理,指導考生穩妥保管個人信息,嚴防志愿被篡改,提醒考生謹防“高價志愿填報指導”詐騙陷阱。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或變相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升學率”“錄取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不得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及職稱晉升掛鉤。
來源: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廳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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