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媒報道,據緬甸政府海外就業機構(POEA)于5月7日發布通知,前往韓國工作的緬甸勞工,如果是以休假方式返回緬甸,只有在勞工部公布的“允許再次出境名單”中有姓名者,才有資格再次前往韓國。
因此,從韓國以休假身份返回緬甸的勞工必須及時向政府的海外就業機構報告自己的情況。而是否可以重新出境的日期,將通過 Safe Migration 的 Telegram 頻道發布。只有在名單上有姓名者,才會被允許再次出境。
一名從事海外就業代理的人士表示:“我們也看到了政府發布的通知,其他國家返回的休假人員也面臨年齡限制篩查問題。現在的情況是,對于休假返鄉人員,政府采取了更嚴格的標準,連 EPS(韓國就業許可制度)也包含在內。由于 EPS 是政府直接管理的計劃,因此還要繼續關注相關通知。”
目前,派遣勞工前往韓國的工作是由緬甸政府海外就業機構負責組織,前往韓國工作的男性勞工大多數年齡介于18至35歲之間。
另一位 MOEAF(海外就業機構協會)成員指出:“我也看到了政府的公告,聽說他們不再允許年齡達標的休假人員再次出境,但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正式通知。實際上,那些想再次出境的人需要向勞工部申請,程序是大家都知道的。由于他們是通過政府項目派遣的人員,可能擔心這些人會被視為獲得了‘特別豁免’,所以政府才會這樣公告。”
據了解,目前在其他國家工作的緬甸勞工中,雖然獲得了休假,但由于政府的年齡限制政策,符合18至35歲年齡范圍的人員被限制再次出境,因此沒敢返回緬甸探親休假。擔心如果回來后無法再次出境工作,會面臨經濟損失。
一位31歲的工程專業勞工表示:“我31歲,也有工程學位,本來條件都符合。聽到這些消息后,我都不敢請假回國了。如果回來之后不能再出國,那損失就大了。緬甸國內又沒有好的就業機會,現在卻對海外就業施加這么多限制,真的很糟糕。”
就此,媒體嘗試聯系勞工部相關負責人,了解關于年齡限制政策對休假返鄉人員的影響,但對方未予回應。
據悉,勞工部已正式通知海外就業代理機構,年齡在18至35歲之間的男性屬于出國勞務的年齡限制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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