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珠海市自然資源局、珠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珠海市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涉及16條具體措施:合理控制新增房地產用地供應、妥善處置閑置存量土地、支持新型住宅產品建設、強化住宅產品質量管控、鼓勵豐富居住空間形式、鼓勵住宅用地配套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鼓勵住房“以舊換新”、支持新來珠青年人才在珠置業、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出臺房票安置政策、推進收購存量商品房、探索既有商業辦公建筑用途合理轉換、便利義務教育入學、調整開竣工違約金標準、推行“拿地即開工,交房即發證”。
其中包括,妥善處置閑置存量土地。積極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探索制定政府以應付票據形式收回存量土地的政策。土地收回收購后,采取重新劃定宗地范圍、調整規劃條件、合理確定出讓底價等措施,重新供應。鼓勵原土地使用權人參與珠海市新出讓土地的招拍掛活動。
鼓勵住房“以舊換新”。對參與住房“以舊換新”的居民,按照新購住房網簽價格的1%給予購房專項補貼,單套住房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補貼政策有效期一年。開展住房“以舊換新”統一平臺建設,同步關聯政府線上審批流程,實現業務交易手續線上“一站式”辦理。大力推行“帶押過戶”業務跨行辦理。對出售珠海市自有住房后一年內在珠海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按國家政策規定退還其出售自有住房時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推進收購存量商品房。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和雙方自愿原則,在全市范圍內有序開展已建成未出售存量商品房的收購工作。對符合保障性住房政策且后續納入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支持按規定使用專項債等政策工具,并依法享受相關稅費優惠政策。(來源:中房網)
文章來源:中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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