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冬,葉爾羌城外雪窖冰天,黑水營里的清朝將士已被圍困數月,幾至糧草斷絕、彈藥將盡。與營外的肅殺不同,大營中,隨軍藝人在給圍坐的士兵說書,說書的故事內容是岳飛保家衛國的事跡。先祖為女真人的滿族清軍怎么會愛聽岳飛的故事呢?其實,不僅清軍崇拜岳飛,就連清朝皇帝也將岳飛放在極高的位置。
▲ 岳飛畫像。資料圖片
縱觀岳飛評價的歷史演變,可以看出歷代統治者對岳飛的推崇,這既是對其忠義精神的認同,也包含著維護統一多民族國家統治秩序的現實考量。政府褒揚,加之史家評價、文學宣傳、民間尊崇,岳飛由此成為中華民族的英雄偶像,進而又成為中華民族精神的象征。
從平反昭雪到立廟祭祀
宋高宗紹興十一年(1142年),名將岳飛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被賜死于大理寺獄中。岳飛去世20年后(1162年),繼位的宋孝宗宣布為岳飛平反,平反的詔書是官方首次對岳飛的正面定調:“故岳飛起自行伍,不逾數年,位至將相。而能事上以忠,御眾有法,屢立功效,不自矜夸。余烈遺風,至今不泯。去冬出戍鄂渚之眾,師行不擾,動有紀律,道路之人歸功于飛。雖坐事以歿,而太上皇帝念之不忘。今可仰承圣意,與追復原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后,特與錄用。”
▲杭州岳王廟寄托人們對民族英雄岳飛的敬仰和緬懷。新華社發
詔書不僅肯定了岳飛的軍事才能,還表彰其愛民作風,并借太上皇趙構之口表達對這位忠臣的懷念。
又8年后(1170年),宋孝宗應鄂州士民之請,為岳飛立忠烈廟。宋淳熙五年(1178年),為岳飛定謚“武穆”。宋寧宗嘉泰四年(1204年),追封岳飛為“鄂王”。宋理宗寶慶元年(1225年),改岳飛謚號為“忠武”;景定二年(1261年),又增謚為“忠文王”。
元朝建立后,岳飛的政治地位比在宋朝又有提高。至正九年(1349年),元順帝下詔在岳飛原有謚號“武穆”前加“保義”二字以示尊重。同時,據陶宗儀《南村輟耕錄》記載,元朝上至朝廷、下至地方官吏,皆將岳飛視作忠義之士加以推崇。
入明之后,岳飛的地位進一步提高。朱元璋將岳飛譽為歷代三十七位名臣之一,并下令使岳飛配享太廟。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封岳飛為“宋少保鄂國武穆王”,規定每歲岳飛忌日為臘月二十九,并派遣官員致祭杭州岳王廟。此舉標志著岳飛從民間崇拜升格為國家祭祀符號。明宣宗朱瞻基則對岳飛作出全面界定,詩曰:“南宋推四將,岳飛為第一。”
清代,順治、康熙、雍正三帝都曾重修杭州岳王廟和岳飛墓。康熙六十年(1721年),將岳飛從祀歷代帝王廟。乾隆曾撰寫《岳武穆論》,對岳飛給予高度評價,并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親往湯陰岳飛廟祭奠。乾隆對岳飛的推崇,既是對其歷史功績的肯定,也蘊含著鞏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政治考量。
歷代史書中的岳飛
岳飛蒙冤被害后,由于秦檜把持朝政,監修國史,有關岳飛的史籍遭篡改,將岳飛塑造為“指斥乘輿”的“跋扈武將”形象,嚴重影響了后人對岳飛真實形象的了解。那么,后世是如何了解岳飛“精忠報國”的事跡和精神的呢?
▲杭州岳王廟岳母刺字雕像。孔陳焱攝
其實,當時的史官并未皆屈從于秦檜一黨,如南宋史學家徐夢莘在《三朝北盟會編》中便記載岳家軍“行軍所至,秋毫無犯,民不知兵”。正是在這些史家的努力下,岳飛后代岳霖、岳珂在南宋嘉泰三年(1203年)完成《鄂王行實編年》,岳飛“精忠報國”的一生得以在史書中呈現。
岳飛得到平反后,世人開始了解他的真實形象。《金佗稡編》記載:淳熙五年(1178年),宋孝宗稱贊岳飛的帶兵能力是韓世忠等名將所無法企及的。楊萬里、趙汝愚等名臣宗室也將岳飛、韓世忠并舉為名將。
即便在金朝,金章宗也稱贊岳飛“飛之威名戰功,暴于南北”。這種來自對手的認可,充分凸顯了岳飛非凡的軍事才能和個人魅力。
宋代以降,史書中逐步構建起一個對于岳飛的完整的史學評價體系。
元代,右丞相脫脫領銜修撰的《宋史》,高度贊揚了岳飛文武雙全、仁義與智謀兼具的卓越才能,同時也對岳飛被害表示極大的惋惜。這種跨民族的歷史認同十分難得。
明清兩代,岳飛“文武全器,仁智并施”的形象,成為史書中的一致性評價。《明太祖實錄》記載:“帝觀《宋史》至岳飛事,慨然嘆曰:‘純臣不可得也!’”
乾隆皇帝在對史書《通鑒輯覽》的批注中,評價岳飛“銳意恢復,假使竟其設施,未必無成”。乾隆時期,四庫館臣在《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中,更將史可法等明末忠臣比附岳飛,構建起跨朝代的忠義譜系。
文學作品傳頌的“岳武穆”
從宋元至明清,詩詞、戲曲中對于岳飛的評價皆為歌頌忠良、抨擊奸邪。關于岳飛的文學評價,從宋元時期歌頌之忠勇,上升為明清時期各民族共同崇尚的精神符號,其演進軌跡也折射出我國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文化發展進程。
據《宋元明清詠岳飛廣輯》統計,南宋至清代的詠岳詩作多達2500余首。其中宋元時期作品以“忠烈”為基調,構建起“精忠報國——奸佞構陷——千古奇冤”的敘事范式。
入元以后,詠岳詩在繼承宋人悲涼基調的同時,已開始突破君臣倫理框架,展現出對歷史復雜性的深層思考。詩人張憲在《岳鄂王歌》中甚至設想岳飛在收到班師詔書時辭不受命,先直搗黃龍,再拜表請罪,表達出收復中原的豪情與壯志。
明代,詠岳詩篇標志著岳飛形象從“趙宋忠臣”到“華夏英烈”的質變。于謙在《岳忠武王祠》中以對比手法斥責奸臣議和,末句“不見將軍奏凱歌”痛惜岳飛壯志未酬。高啟的《吊岳王墓》以“大樹不向北”喻岳飛氣節,“上方請劍”“高廟藏弓”典故暗諷君主昏聵,末句借南宋皇陵湮沒反襯岳飛精神長存。
以詩作對岳飛表達敬意與憑吊的方式,在清朝達到頂峰,僅乾隆皇帝一人便連作九首詠岳詩。他在《岳武穆墓》中寫道:
讀史常思忠孝誠,
重瞻宰樹拱佳城。
莫須有獄何須恨,
義所重人死所輕。
梓里秋風還憶昨,
石門古月鎮如生。
夜臺猶切偏安憤,
想對馀杭氣未平。
此詩前半部分贊揚岳飛精忠報國的一生,后半部分指責宋高宗君臣茍且偏安。
清代近1500首詠岳詩中,少數民族詩人作品占比達17%。比如,蒙古族人法式善就曾寫下“紅羅幟上岳字標,精忠之氣硯寧銷”的詩句。這些詩句充分顯示,岳飛已然成為各民族共同尊奉的對象。
從宋元至明清,以岳飛為題材的文學作品貫穿著一個主題詞,那就是“精忠”。然而考諸史籍,岳飛背刺為“盡忠報國”,而“精忠”實為宋高宗賜旗之語。
在明代以前,“精忠”與“盡忠”二者并行不悖,各有其專屬含義。“盡忠”體現岳飛的理想抱負,是岳飛自身的價值目標;“精忠”是外部世界對岳飛價值的肯定,更易轉化為超越朝代更迭的文化符號。
明代以降,“精忠”逐漸取代“盡忠”,成為主流表述。從雜劇《精忠旗》到小說《說岳全傳》,文學作品反復強化“精忠”意象,最終使之升華為維系多民族國家的精神紐帶。
在民間由人向神的轉變
當年,岳飛被害的消息傳出后,“天下聞者無不垂涕”。這種集體悲痛催生了早期的民間紀念活動。值得注意的是,民眾的哀悼并非單純的情感宣泄,而是通過“繪像立祀”構建起新的記憶場域。百姓不僅自發在家中開展紀念岳飛的活動,還通過立廟奉祀的形式傳承岳飛精神。
據《湖北轉運司立廟牒》記載,岳飛去世后,邦人十有八九都為他畫像祭祀。類似記載在史書中屢見不鮮。由此可見,民間已將岳飛由一代名將逐漸轉化為守護神加以供奉。這種民間的自發紀念在宋元以后演變為制度化的信仰體系。在岳飛長期駐節的鄂州、死難的杭州和出生地湯陰,都建有規模宏大的岳飛廟,民眾在此紀念和緬懷岳飛。
宋理宗將岳飛立為土地神,明王朝先后加封岳飛“靖魔大帝”等道教化封號,清代在杭州岳王廟設關岳并祀殿,臺灣鹿港有奉岳飛為主神的敕建廟宇……這些都體現了民間信仰中岳飛由人向神的轉變。
近百年來,中華民族在面對外國列強入侵時,各族兒女在岳飛“精忠報國”精神影響下,為爭取民族獨立和尊嚴前赴后繼,拋頭顱、灑熱血,使岳飛精神更加具有超越時空、超越地域的永恒價值。
(作者單位:吉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監制 |肖靜芳
統籌 |安寧寧
編輯 |周芳 吳艷
制作 |石建杭
來源 |中國民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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