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昭(204至273年),字弘嗣,吳郡云陽(今江蘇丹陽)人。三國吳史學家、散文家。自幼聰明好學,精通史籍,善文字。歷仕吳四代帝王,受命“依劉向故事,校定眾書”,為中國古代從事史書編纂時間最長的史學家。韋昭一生著述極豐,著有《國語注》22卷、《吳書》55卷、《洞記》4卷以及《孝經解贊》《辨釋名》《官職訓》《漢書音義》等,涉及歷史學、語言文學學、文獻學等諸多領域。
后世對韋昭評價頗高。《三國志》作者陳壽稱其“篤學好古,博見群籍,有記述之才”;王安石稱其“揚雄有前言,韋曜(昭)存往牒”;唐玄宗在《孝經》序中,更不吝贊美地稱其為“先儒領袖”。但這樣一位飽學之士,卻未得善終,令人嗟嘆。
韋昭死于吳末帝孫皓之手。然而孫皓在即位之初,對韋昭卻是恩寵有加。如每次大宴群臣,孫皓規定每人飲酒必須七升,但韋昭酒量很小,最多只能喝二升,故孫皓常令他少飲,或暗中讓人給他杯中添茶,以此蒙混過關。這也是“以茶代酒”典故的由來。
孫皓禮遇韋昭,起因是韋昭曾任過他父親孫和的侍從——孫和為太子時,韋昭任太子中庶子。當時同在東宮任職的蔡穎喜好圍棋,孫和認為此事無益,曾命韋昭作《博弈論》以證。然“成也孫和,敗也孫和”,韋昭見惡于孫皓也是因為孫和。
韋昭受命主編吳國官修史書《吳書》時,孫皓有意讓他依君主之例為孫和作“紀”,但韋昭堅持孫和未登帝位,只能作“傳”記之,由此開罪了孫皓。加上此前多有阿諛之人上言,稱屢現祥瑞,孫皓以此問韋昭,韋昭卻直言“此人家筐篋中物耳”,不肯趨炎附勢。孫皓由此逐漸厭惡韋昭,宴會時不僅不再讓人為韋昭“以茶代酒”,相反“更見逼強,輒以為罪”。韋昭對此也有察覺,十分憂懼,以年老為由,欲辭去官職,專心修史,但孫皓不允。
厄運終于還是降臨了。孫皓酒宴中喜歡讓人出題考問群臣,題目越刁鉆、越涉及隱私越好,大臣如答不上來或回答觸犯孫皓的忌諱,便被立即收捕下獄以至處死。韋昭對此很有看法,認為“外相毀傷,內長尤恨,使不濟濟,非佳事耳”,所以輪到他出題時,只考問一些關于經義方面的學問。孫皓非常不滿,認為韋昭“不承用詔命,意不忠盡”,新賬老賬一起算,將韋昭下了大獄。韋昭于獄中上書求免,因年老眼昏,怕書中有謬誤之處,所以寫完后,用手校讀復查,為此卷面難免留下點污之處。孫皓卻又以書面不潔為由責怪韋昭無禮,真是讓老夫子百口莫辯了。
同修吳書的華覈接連上疏孫皓,為韋昭求情,疏中寫道:“今昭在吳,亦漢之史遷也……昭之才學亦漢通之次也。”將韋昭比作前代史家先賢司馬遷與叔孫通,祈愿孫皓能起惜才之意,赦免韋昭。但孫皓已然動了殺機,對勸諫充耳不聞,于鳳凰二年(273年)下詔誅殺韋昭。韋昭被殺時年已七十。
韋昭博學多才,對音律也頗為精通。《國語·周語下》中曾記錄周景王要造編鐘,問樂官伶州鳩關于七律一事。韋昭注釋認為“七律是指宮、商、角、徵、羽、變宮、變徵七聲”。此注釋一直為史學界所爭議,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河南賈湖遺址出土“賈湖笛骨”,方證明七聲音階說不假,由此可見韋昭于音律之學識造詣不凡。
吳景帝孫休時,韋昭曾作《鼓吹十二曲》(又名《鼓吹鐃歌》),作為皇室祭祀時使用的登歌。《晉書·樂志》云:“吳使韋昭制鼓吹十二曲”;《宋書·卷十九·志第九·樂一》云:“又韋昭為孫休世上《鼓吹鐃歌》十二曲”,韋昭還建議要讓樂官中善歌者來練習此歌。《鼓吹十二曲》中有一首《伐烏林曲》,此曲凡十八句,記述的是曹操既破荊州,順流東下,欲來爭鋒,孫權部將周瑜與程普破曹操于烏林而顯功名,曲詞為:“曹操北伐,拔柳城。乘勝席卷,遂南征。劉氏不睦,八郡震驚。眾既降,操屠荊。舟車十萬,揚風聲。議者狐疑,慮無成。賴我大皇,發圣明。虎臣雄烈,周與程。破操烏林,顯章功名。”
《光緒丹徒縣志·關津》“昭關”條有注云:“相傳韋昭北伐烏林,凱旋時軍士唱烏林曲過此,故名昭關。”此說雖偽(韋昭作烏林曲時距赤壁之戰已逾五十年),但足見韋昭及烏林曲之盛名,歷千年而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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