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王韶卿 王浩峰
開封市民郭先生向大象新聞·大象幫反映,今年4月份,他花費一百多萬買了套二手房,沒想到房子剛完成過戶,5月6日他就收到了催繳水費的通知單,欠款竟高達40005元。郭先生想不通,過戶時明明查詢的不欠水費,這巨額水費究竟是從哪里來的呢?
5月7日,記者前往郭先生家中了解情況。
現房主花費百萬買二手房 過戶后被通知欠四萬元水費
郭先生告訴記者,當時購買這套房子是看中有個院子,方便老人和孩子生活,在辦理過戶手續時非常順利,水、電、燃氣等都不存在欠費的情況。“過戶的時候,查詢水費余額還有11.5元。”
郭先生收到的水費催繳單
沒想到,5月6日,郭先生接到了開封城市水務集團的電話,被告知欠了40005元的水費,如果不交,6個月后自己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
郭先生稱自己家的水已經被停了
“現在水務公司把我的水也給停了。”郭先生說,他向水務公司了解情況后得知,這筆錢是原房主拖欠的。
“剛開始,原房主說他并不知情,后來又說可能是附近鄰居蓋房把水管損壞了。他說不知道哪個地方漏水,也不來解決問題。水務公司方面也不來排查,也不解決問題。現在,我不僅用不了水,還莫名其妙背了債。”郭先生委屈地說。
5月7日上午,郭先生來到開封城市水務集團西環路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水務公司、原房主、郭先生三方可以一起來協商此事,郭先生對此并不認同。
他提出了自己的質疑,為啥過戶前繳費平臺不顯示欠費的情況,過戶后,才顯示欠費?“本來就不是我的責任,我是受害者,我為什么要和他們一起協商?”郭先生說。
圖為郭先生買的二手房一角
水務公司:去年跑水產生巨額水費 沒有上傳收費系統
這四萬多元的水費到底是如何產生的?又該如何解決?
記者在開封城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見到了營銷二分公司經理牛振星,他解釋說,2024年7月,工作人員在抄表時發現該用戶存在跑水的現象,就及時通知了原房主,原房主反映說是因為鄰居家蓋房壓壞了他家管道,水費是損壞以后產生的。
了解到原房主并未在此居住后,水務公司就暫時關閉了閥門。其間,水務公司就水費問題一直在和原房主進行溝通。但4146噸的跑水量并不小,按照階梯水價需要繳費34449元,原房主表示要和鄰居協商以后才能與水務公司進行對接。
“去年7月到今年以來,這一戶并沒有再產生二次費用,所以我們也一直在等待他消息,欠費金額也沒有上傳到收費系統。”牛振星說,水務公司抄表周期為每兩個月一次,5月5日,工作人員抄表的時候發現這一戶的閥門被人打開了,并再次產生了水費。他們通知原房主,才了解到他在4月份已經把房屋過戶了。
抄表工作人員:剛產生的655噸水不能界定是誰用的
水務公司負責抄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今年3月4日抄表時,這一戶并沒新增水費,而在5月5日抄表的時候,又產生了655噸水,水務公司才把欠費金額上傳到系統中,并不是針對現房主。“但我們無法判斷這個水量是多少天而產生的,也不能界定是否為原房主使用還是現房主使用。”
“目前,水務公司已經與兩任房主都聯系上了,下一步,我們將積極協調,看已經產生的水量兩任房主如何去分配,我們先檢測一下,看到底是哪漏水。”牛振星表示,如果達不成共識,水務公司也會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權益。“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我們將對房屋擁有者進行起訴,如果現房主感覺費用不應該由他來承擔,他也可以起訴原房主。”
現房主應該承擔巨額水費嗎?律師解讀
那么,現房主郭先生該為這筆巨額水費買單嗎?北京市中倫文德(鄭州)律師事務所李海亮律師認為,房屋過戶前產生的水費用應該由原房主承擔,過戶后所產生的費用要由現房主承擔。“房屋已經過戶并交付給現房主了,他具備控制權和管理義務,如果現房主認為后來產生的水費不是他造成的,他就需要去舉證。”現房主認為再次產生的水費是由誰的過錯造成的,他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去追償這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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