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梳子姐
“該島一年的文創宣傳又白瞎了。”
行人相撞案真相大白后,一位青島作家在朋友圈發布上述評論。
昨天,青島市李滄區法院公布了這起案件的真實信息。
事情發生在2023年5月19日,當時一名59歲女性在道路上行走,其間放慢腳步接電話,后停下緩慢轉身站住,這時29歲另一名女性從后面左右張望快步前行,并未注意前方情況,將59歲女性撞倒,導致右股骨脛創傷性骨折,構成十級傷殘,整個過程有現場視頻為證。
很顯然,被撞大媽根本不存在“突然轉身往回走”的問題,更談不起什么保持安全距離。
李滄區法院很委婉地說,對于法院此次普法過程中因法官“描述事實不準確、表述不當”,給廣大網民造成誤導的問題,在此誠懇地道歉。
這哪是什么“描述不準確,表述不當”,分明就是捏造事實,歪曲真相,睜著眼睛說瞎話。
作為法官,這么做讓人感動無法理解,為什么公然說假話呢?
有細心網友分析,這起事件中有個致命錯誤,就是民事調解過程中不進行責任劃分,只有正式審判才劃分具體責任,而法官把責任進行三七開劃分則暴露了業務上的無知。
還有就是調解過程和調解協議都不應當公開,法院拿調解案件當宣傳材料,本身就很不恰當。
業務上的能力短板終究不是核心問題,核心問題就是說假話,就是在法治宣傳中發布虛假信息,進行虛假宣傳,這是萬不可原諒的。
作為基層法院,把案件辦好就行了,為什么還要削尖腦袋,在宣傳上大作文章呢?
近年來法院系統大力推行“提高案件調解率”考核,這樣做的原因有兩個:
一方面是現在積壓的案件太多,法官還要完成各種學習、檢查、創建工作,實在是忙不過來。
另一方面是為了學習某先進經驗,把調解作為化解矛盾的一個前置的重要手段。
有位讀者留言說,她遭遇家暴提起離婚訴訟,本來感情已經破裂,沒有任何復合可能,法院的人卻一遍遍不厭其煩地打電話調解,以至于懷疑他們的立場站位都有問題了。
這樣做導致的結果就是把大量司法精力放在調解上,把調解成功作為工作政績。
調解固然重要,但法治社會中最具權威性的還是司法審判,有調解的工夫多辦幾個案子不更香嗎?
很簡單的行人撞人案,之所以被法官進行藝術化渲染,以至于脫離了事情的真相,本質上看是法官求功心切的結果,是他們急于表現調解的顯赫政績使然。
從事司法工作,需要純粹一些,需要恪守最基本的常識常理,這個要求并不過分。
讓人感到無比慶幸的是,那個法官僅僅是在對外宣傳時添油加醋、胡說八道,如果在審判實踐中也這樣不靠譜,那就太嚇人了。
最后重申一個問題,搞宣傳不能靠大忽悠,都2025年了,千萬別再把群眾當成傻子。
假話比大蝦的傷害更大喲!
-完-
筆不阿貴,文不奉承
yanbaoer2024
比較犀利的文我會發這個備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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