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款跑路、霸王條款、收款不退
針對這些預付卡領域的高發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
預付卡消費司法解釋
本月正式實施
商家卷款跑路?三倍賠償!
新規規定,如果商家收了錢不提供服務,還惡意逃避退款,消費者可以起訴要求三倍的懲罰性賠償,情節嚴重的,商家還可能負刑責。
商家設霸王條款?直接無效!
那些“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的霸王條款,新規直接判定無效。
消費者退卡、轉卡?商家不能無故拒絕!
新規還解決了退卡難、轉卡難的問題。在合理情況下要求退卡、轉卡,商家不能無故拒絕。比如:商家遷店搬遠、商家換老板、總預約不上服務、身體健康出現重大問題不再需要服務了,這些情況都可以要求退卡。另外,轉卡也更自由了,只要通知商家,轉讓即可生效。
預付式消費也可七天無理由退款!
新規規定,預付式消費也能享受七天內無理由退款。不過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之前是因為享受過相同服務而辦的卡,就不能濫用這項福利。
證據難找?法院幫你搞定!
很多時候,消費者維權難就難在沒有證據。新規明確,如果商家掌握證據卻拒不提交,法院可以直接采信消費者的主張,再也不用擔心“有理說不清”了。
上海近日發布
單用途預付卡“10點提示”
明確:交錢七天內可反悔
辦理預付卡時,消費者貪圖的是折扣優惠,可不良商家謀取的卻是你的本金,如何睜大雙眼?
在今年的“五五購物節”和“誠信興商宣傳月”來臨之際,5月8日下午,第六屆上海市單用途預付卡“增信用、促消費”活動拉開帷幕。現場,上海市單用途預付卡協會發布了“消費者適度理性辦卡、經營者誠信合規經營”10點提示,并開展系列宣講活動。
其中,“消費者適度理性辦卡”5點提示分別為:
選商家要看底細:優先選經過備案、信用較好,且開在商場、有實體店的品牌連鎖店,相對有保障。
簽合同別怕麻煩:書面合同要堅持簽,遇到“概不退款”等霸王條款要說不。
七天內可反悔:交錢后7天內,可無理由退本金,但已獲得過相同商品或者服務不適用。
商家跑路留證據:買卡用卡要保留付款記錄、合同等,作為事后維權證據。
警惕“甩鍋閉店”套路:商家頻繁換法人、換店名、搞“清倉大促”后跑路,可能是“職業閉店人”在操作,趕緊維權別猶豫。
“經營者誠信合規經營”5點提示分別為:
別當背鍋俠:允許別人用你的營業執照、名義、品牌做預付卡生意,商場對入駐商家資質沒有把關,對方跑路你也要擔責賠錢。、
合同條款別霸道:合同條款有歧義,法院支持消費者;“不退不換”“遺失不補辦”等霸王條款無效。
記錄要透明可查:預付卡消費記錄、余額數據必須保存好,如果糾紛時拿不出記錄,法院會直接判你“輸”。
閉店不能一走了之:惡意閉店可能被判三倍賠償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遷店轉讓要“先問消費者”:遷店換店造成消費者明顯不便,店鋪轉讓消費者不同意,消費者有權退卡。
對此,不少市民表示:
新規超贊,可以放心辦卡了!
據悉,第六屆上海市單用途預付卡“增信用、促消費”活動為期一個月。其間,12家銀行、3家保險、銀聯、10余家平臺、100多家重點發卡企業將推出首店和新品、高端服務體驗、品牌商品打折、酒店一卡通用、發放消費禮包、消費滿額送精致禮品、會員卡服務升級、用銀行卡特惠、綁卡支付送現金等200多場促消費活動,活動涵蓋電商、百貨、食品、酒店、餐飲、家居、美業、服裝、養車等十多個行業,發放活動專屬消費禮包總金額超過5000萬元,預計直接帶動消費超過5億元,為今年“五五購物節”和“誠信興商宣傳月”增添亮色。
資料丨上觀新聞
編輯丨吳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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