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了北大學閥王世洲的奇葩故事,引發了一些討論。
有一個律師朋友還專門給我打電話,表達看法。結論是,老王的心理是有點*&%……但也可能真的是對法律史和臺灣通奸罪、精神障礙的刑責認定這些不夠熟悉,從學生報的題目一看就知是真的要好好寫論文,但導師會覺得很麻煩,因為他也不太懂……
這個律師是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
還有一個媒體朋友,則認為問題不在蠢,而是壞。王世洲就是故意刁難。
在微信公號、騰訊號、頭條號……下面的網友留言,更多是認同“壞”或者“既蠢又壞”。比較意外的一個點是,有的網友認為北大法學院教務處的費海伲比王世洲更可惡,還用了侮辱性的言辭(我看到的都已屏蔽)。
我開始還有點訝異。很快就想通了。王世洲的學閥作風,是個體之惡。費海伲則代表了北大法學院,她的傲慢與指鹿為馬,更是一種體系頑疾的表征。
我具體談一談我的看法。
1
王世洲明顯濫用了導師權力,實施學術霸凌。
《楊度法律思想研究》當然是法律史選題,只要認知正常,亦會同意“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判定”屬刑法研究范疇無疑。
為什么王世洲會認為前者是中文系選題,后者是心理系內容呢?哪個心理系專業會研究刑事責任判定的問題?
有幾種可能性。一種是,這反映了王世洲的真實認知,他這個年紀的人,13-23的關鍵期都是在文/ge中度過的,雖然在特殊時期進入高校,但可能有太多僥幸的成分。如果這個判斷成立,他并不是主觀上壞,他只是因為無知而不自知客觀上變壞。
還有一種可能,他當然知道楊度法律思想研究是法律史選題,畢竟北大法學院也有法律史學者,他不可能一直認為他們在研習中文。“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判定”雖不是他擅長的領域,但他畢竟是刑法教授,沒吃過豬肉還沒看過豬跑嗎?
我個人三七開,認為王世洲可能確實有認知過于狹隘的一面,但更大的問題出在主觀惡意——他要通過指鹿為馬,來完成霸凌。
這種服從性測試,從其他細節也能提現出來。
譬如他給學生發來“一般指導規則”:“請明確表態是否能夠保證遵守一般指導,將指導中的紅字列點發來作為證據。”
我一個高校的朋友都笑抽了,從沒見過這樣的論文指導方式。
而且王世洲不斷說學生標點符號錯了:“你是不是應當回去讀高中?一個標點符號就要老師講幾遍,這論文怎么寫?刑法典看了嗎?還不懂得關掉要求回執的請求?什么都推一推動一動,怎能學法律呢?再改不好,請你考慮退出論文寫作。”
其實,都是電子版可以復制的紅字,朋友又檢查過幾次,怎么可能出錯了?這分明就是胡扯嘛——服從性測試。即便真有錯誤,你不能指出是哪里嗎?
王世洲在郵件中不也將“收到”寫成“受到”,不也照樣在北大當教授,也沒回老家重讀初中?
2
倒是有一個心理系朋友向我分析:從弗洛伊德的理論,王教授很可能童年有過心理創傷,他掌握權力后的霸凌行為,其實是在彌補童年的創傷。
這樣說來,王教授好似反而成了受害者。好在我一直不相信弗洛伊德,那是偽科學。
我的朋友連續報過多個選題,均遭王世洲“指鹿為馬”式否決后,已知是遭遇導師刁難,故提出商榷:“如果說楊度選題屬法律史范疇(因此沒有法的味道?),精神障礙者的刑事責任判定則屬于您擅長的刑法學范疇,不知為何認為不屬法學論文范疇?請老師指教……”
王世洲為此跳腳:“來信太無禮貌,無法指導。你到現在仍然沒有選出題目,明顯不具有完成論文寫作的條件……”
我很奇怪他的暴怒從何而來。一個師德上長滿尖銳濕疣的人,即便是學生錯了,你總要教導他吧——更何況是你王世洲在明顯指鹿為馬,又在不提供任何專業依據的情形下,對學生進行道德貶損與人格侮辱。
我不贊同網絡上很多人對王世洲進行精神診斷。他可能確實有需要我們共情的過往經歷,深刻在神經元罅隙處……唉,這些都不去講它。
我現在更感興趣的是北大法學院教務處的費海伲。
3
本來王世洲老師是個極端個例,因緣聚會碰上了,惹不起總躲得起,換個導師就完了。但這權力在費海伲手里,她就不給換。
這就悲劇了。
朋友其實蠻有忍耐力,他在中國絕對是頭部的記者與專欄作家,2015年的輿論環境,爆料殺傷力可比現在強得多,王世洲“指鹿為馬”式學術霸凌又都有書面證據,他完全可以曝光點殺。
但他居然忍了,改了專業,多耗了兩年,又補了兩科的考試,以為可以正經寫一篇自己感興趣的論文了,結果又被安排給了王世洲。
這一次,王世洲更有拿捏的底氣了,朋友根本進不了報題目的階段,就在反復抄紅字規則的過程中被指“標點符號錯誤”,需要“回去讀高中”。
在北京市自考辦明確同意更換導師的情況下,費海伲仍以導師無過錯為由拒絕調整,這個行政體系對個體訴求真是足夠冷漠。
費海伲在此刻代表的是北大。
順帶說一句,北京市自考辦一位大姐其實挺同情朋友的遭遇,但決定權在費海伲所代表的北大法學院,也無可奈何。朋友還特地在電商平臺買了幾斤堅果快遞過去,但并沒有告訴她。估計這位大姐到現在都不知道堅果是誰給買的。
我在檢索費海伲的時候,后面自動跟出了“費孝通”,嚇我一跳。我不知她的出身,但在知網、萬方檢索不到她任何一篇論文。但即便從事行政工作,北大法學院教務處當然也是有很高學歷要求的。
我有點不明白的是,她難道看不出來學生報的不是中文系和心理系選題,也并非“沒有法的味道”?
如果她看不出來,那她的認知水平,是怎樣進入北大的?
如果她看出來了,卻仍然黑白顛倒認為“校方和指導老師均無過錯”,那就是參與了指鹿為馬的過程。
但她現在居然晉升了,已是北大法學院教務處副主任。
這是怎樣的高校文化?
學生維權的制度性成本,在北大法學院有多高?
整個事件中,當事人作為資深媒體人仍需耗費數年、動用多重社會資源維權,如果換做普通學生,更可能在王世洲+費海伲+張卉的聯合霸凌下放棄學位。
我一個媒體朋友說:為什么費海伲比王世洲更可惡?因為她更代表一種建制化的力量。但似乎很多高校就喜歡這種死不認錯,對學生個體權益極端漠視的行政官僚,認為她們是在維系高校的聲譽。
我說:你是對的。那我再寫一篇吧,算是給王世洲老師糾個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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