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輪印巴沖突出現了轉機,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宣布停火。值得注意的是,印巴兩國宣布停火的時間是5月10日,剛好是在5月9日中俄聯合聲明發布之后。那么中俄聯合聲明發布之后,印度和巴基斯坦為何宣布停火?這其中是否存在關聯呢?
第一,俄印關系。印度和俄羅斯存在著很強的合作關系,這一關系可以追溯到上世紀60年代初。1962年中印戰爭爆發后,蘇聯大舉援助印度。1965年第二次印巴戰爭期間,蘇聯首次向印度提供了米格-21戰斗機,這種超音速戰機的部署使印度空軍獲得了對巴基斯坦壓倒性的技術優勢。1971年,蘇聯和印度簽訂《蘇印和平友好合作條約》,標志著蘇印雙方軍事同盟關系得到正式確立。
蘇聯在第三次印巴戰爭中,為印度緊急提供了T-54坦克等武器裝備,幫助印度成功肢解巴基斯坦。據統計,冷戰期間,蘇聯累計向印度出口了價值350億美元的武器裝備,建立了包括米格系列戰機、基洛級潛艇、T-72坦克在內的完整裝備體系。除了武器援助之外,蘇聯還通過技術轉讓方式幫助印度建立本土軍工體系,例如1980年代,蘇聯幫助印度在阿瓦迪建立的T-72坦克生產線,為印度國防工業培養了大量技術人才。
蘇聯解體后,俄羅斯在1993年與印度簽訂《友好合作條約》,延續了兩國軍事合作傳統。后來印度斥資85億美元引進272架蘇-30MKI戰斗機。2019年,印度以54.3億美元采購5個營的S-400防空系統,成為首個獲得該武器的非獨聯體國家。現在印度長期依賴俄羅斯的軍事裝備,俄羅斯武器裝備占據印度國防裝備60%以上,印度因此成為了俄羅斯武器第一大出口國。
第二,中巴關系。就像俄羅斯和印度一樣,中國和巴基斯坦也存在很強的合作關系,這一關系也可以追溯到上世紀60年代初。1962年中印戰爭爆發后,巴基斯坦對我國表示了外交支持,在聯合國駁斥了印度代表的“中國侵略論”。1963年,中巴簽訂邊界協議,解決了兩國邊境爭端,中巴關系逐漸深化。
1965年第二次印巴戰爭時期,我國向巴基斯坦緊急輸送了包括59式坦克、殲-6戰斗機、56式沖鋒槍在內的現役裝備。1971年第三次印巴戰爭時期,蘇聯在聯合國安理會三次提出有利于印度的提案,我國動用否決權,阻止了提案通過。在軍事方面,我國援助了巴基斯坦56式自動步槍、40毫米火箭筒及配套彈藥。
在經濟合作方面,中國企業建設巴基斯坦瓜達爾港。經過三期工程之后,如今港口年吞吐量達100萬標箱,帶動周邊形成臨港經濟區,創造就業崗位3.5萬個。由此可見,中國和巴基斯坦有著很強的合作關系。
第三,中俄聯合聲明的影響。對于印度而言,中俄聯合聲明具有雙重含義:一方面,印度長期依賴俄羅斯的軍事裝備,且與中俄同為金磚國家、上合組織成員,需在戰略方面與俄羅斯之間保持一定的平衡,另一方面,中國和印度存在經濟合作與戰略競爭,中印之間貿易額從2000年的29億美元增至2021年的1256億美元。在這種合作和競爭并存的情況下,需要為雙邊關系保留了彈性空間。
對巴基斯坦而言,中俄聲明的價值在于提供戰略背書。中國和巴基斯坦存在很強的合作關系,中國通過“中巴經濟走廊”項目深化與巴基斯坦的經濟和安全關系。
這種非對稱壓力迫使印度和巴基斯坦重新評估沖突成本,印度若繼續升級克什米爾沖突,可能削弱其在中俄主導的多邊機制中的話語權。巴基斯坦則意識到,中國的戰略支持雖能提供安全保障,但過度軍事對抗會消耗經濟走廊建設資源。因此5月9日中俄聯合聲明發布,5月10日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宣布停火,這兩件看似獨立的事件,可能存在著一定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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