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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個喜歡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多地攤主遭遇擺攤時被索要錢財和香煙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5月10日,鄭州夜市攤主曹先生向媒體反映,一名男子以“打點城管關系”為由,要求其每月繳納一條芙蓉王香煙(價值約240-260元),否則禁止擺攤。
曹先生稱,該男子已向周邊約20戶攤主收取類似費用,部分攤主因擔心攤位被查選擇妥協。
目前,曹先生已攜帶證據向當地城管局舉報,執法部門表示將核實涉事人員身份并展開調查。
三刀認為,20戶攤主每月共交出4800元的“芙蓉王”,換來“不被城管驅趕”的默許,這看似荒誕的交易,在攤販口中卻成了“不成文的規矩”:
“一個月200多塊,就當雇了個秩序管理員。”
這種充滿黑色幽默的自我安慰,折射出的是底層經營者對權力的復雜心態——既憎惡勒索的不公,又恐懼失去“被允許的生存空間”。
想想廣州花都的黑衣男子、南寧的協管員,這些角色在不同城市重復上演著相似的劇情,他們或明或暗地傳遞著同一個信號:
城市的公共空間,早已被切割成需要“付費準入”的私人領地。
說到這里,我們不禁感慨:
當“第三方代收”成為心照不宣的遮羞布,當“衛生費”、“管理費”成為巧立名目的幌子,真正的規則早已偏離了法律軌道,在權力與利益的灰色地帶滋生出畸形的生態。
這種潛規則的可怕之處,在于它對公平意識的慢性侵蝕。
當第一個攤主選擇妥協,當第一包香煙塞進執法者口袋,市場秩序的天平便開始傾斜。
而這種“交錢就能隨便擺”的理直氣壯,也就成了規則扭曲后的荒誕現實。
更值得警惕的是,某些基層部門對亂象的“選擇性失明”,有攤販透露:“交了煙的攤位,城管路過時連看都不看;沒交的三天兩頭來查。”
這種區別對待,本質上是權力部門對違法行為的變相縱容。
可悲的是,20戶攤主中只有曹先生選擇曝光,其余人寧可每月破財也不愿“壞了規矩”。
這種集體沉默并非源于麻木,而是源于對后果的清醒認知——曝光者可能面臨更嚴厲的打壓,甚至整個攤位都要被取締。
更令人唏噓的是,部分攤販對潛規則產生了“斯德哥爾摩式”的依賴,有擺野攤的商販坦言:“巴不得有個地方交錢擺攤,不用整天提心吊膽。”
這種將非法收費合理化的心態,反映出底層經營者在生存壓力下的無奈妥協。
殊不知,當“花錢買平安”成為最優解,當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就會在這種“逆來順受”中逐漸枯竭。
之所以攤主之間也會存在認知上的差異,本質上是混淆了“合法管理”與“非法勒索”的本質區別。
若真需收取管理費,完全可以通過街道辦公開透明定價,讓攤販明明白白消費。
但現實中,收錢者往往避開正規流程,現金交易、煙酒代收、無據可查,這種“暗箱操作”的本質,正是權力尋租的典型特征。
文章最后,希望基層治理者必須正視:
城市管理的終極目標,是為市民創造更美好的生活,而不是為少數人創造斂財的機會。
當執法者懂得“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當管理者明白“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才能真正站在攤販的角度思考:
如何在市容市貌與民生需求間找到平衡點,如何讓城市煙火氣在法治框架下有序升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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