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某小區業主任某最近自覺把私自搭建的陽光房給拆了,因為綜合執法局給他發了一封《限制不動產登記告知書》,以后想賣房過戶、抵押貸款都不行了。
按照青島市城管局的說法,城陽區已對175戶涉違建房屋采取登記限制措施。而業主任某成為全區首例通過“雙閉環”機制完成整改的案例。
你若已讀不回,我便讓你社死。
至于效果嗎,且行且看吧。
來看一看,上周青島樓市發生了哪些事兒。
1
告知承諾制交付!
西海岸風河口的融創中心三期項目(融耀)合同交房日期為2024年12月30日,開發商承諾的延期交付日期為2025年6月30日。
如果按照正常的驗收流程來走,2025年6月30日想要交付也難。西海岸新區管委4月30日表示,考慮到部分業主如期交付的迫切心情,經保交樓專班研究,采取告知承諾制進行驗收、交付。
啥意思呢?
就是有司告知開發商應該按什么條件交付,開發商承諾做到,然后就簡化繁瑣、耗時的驗收流程,直接交房。
當然,如果開發商后續被發現做不到,就會有相應的懲罰,簡單說,就是相信相信的力量。
這應該是青島第一次采用這種方法交付吧,且看看效果如何。
2
兩只樓市老虎被拿下!
上周青島華通新創置業老總李文先和城發投資集團董事長徐德慶先后進去了,如果說華通置業在青島樓市不算出眾,只是背靠國資承接一些產業園和地產項目,那么城發投資可是赫赫有名的角色,尤其在西海岸,累計開發面積約300萬平方米,總投資額約150億元,屬于青島樓市實打實的大佬級坐地虎。
兩天之內打了一大一小兩只樓市老虎,意味著什么?
常識告訴我們,當你聽見一、兩聲悶雷,接下來或許會有一場疾風暴雨。
3
一樓能帶院了!
城陽碧璽園項目于近日公布的項目規劃中,明確在一樓住宅增設室外庭院。這是去年9月城陽區出臺允許一樓帶院政策后的新事物。
該新政規定:只要住宅項目綠地率不低于35%、建筑高度不超過54米,就允許首層設置室外庭院且不計入綠地率。
以前一樓帶院是個大問題,因為犧牲了小區的公共綠地和園林景觀,會影響其他業主的居住舒適度,所以滋生出許多扯皮拉筋的事情。
城陽區的這個“小院新規”雖然解決了小院的合法性問題,但是并沒有化解“損公肥私”的根本矛盾,因此日后的前景如何還有待觀察。
慷他人之慨,總難長久。
4
北岸華府變矮了!
4月29日的公示信息顯示,城陽棘洪灘板塊的北岸華府將小高層層高從3.05米降為3.00米,大高層住宅由2.95米降為2.90米。
5月1日起實施的“好房子”國家標準,規定層高不能低于3.00米!
真是會掐時間點。
也是沒辦法吧,項目不好賣,借著調整戶型和樓層把難賣的超大戶型削減,改成更受歡迎的中小戶型,即利于去化也能省點錢。
反正走剛需路線了,也不必在乎業主的居住體驗。
5
業主私圈綠地物業被罰!
城陽翰林苑小區有兩戶業主在住宅旁的公共綠地上種植一圈一點二米的單排綠植,并形成封閉區域,造成封閉圈占狀況。
相關部門調查后約談業主并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還對該小區物業進行處罰,理由是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綠地未盡到養護責任。
民法典規定,物業應對私自圈占公共綠地的行為進行制止并報告相關部門,否則就是失職。
6
小區車庫能不能當4S店的停車房?
市北區金地宸悅小區的地下車庫被開發商租給4S店停放新車,惹來業主們不滿,原因是車位只賣不租,業主們覺得20萬一個車位的單價貴了,很多人只能把車停在小區外面。
開發商堅持說,沒賣出去的車位是自有資產,如何處置使用是合法權利范疇。
業主們則認為,小區車位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按照《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買不起車位的業主要求租車位的時候,開發商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現在租給4S店也不租給業主,顯然是違規行為。
有司的工作人員說,《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確實禁止開發商只售不租的行為,但沒有相應的處罰或制約措施。業主們只有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將空余車位向業主開放出租。
講理的過程太繁瑣,就是不講理。
編輯: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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