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逸飛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逸飛,代碼:688646)發布《關于公司2024年度非標準審計意見和否定意見內控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分別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內控審計報告。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據相關公告,ST逸飛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或可依法索賠。
根據《證券法》、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違法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4年8月17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逸飛股票,并在2025年4月29日收盤還持有股票的虧損股民可依法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股民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原件、股票對賬單原件(2024年8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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