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人專屬微信號」
有的“菜”不能吃!
毒品原植物-罌粟幼苗期
有的“花”不能種!
毒品原植物-罌粟開花結果期
它就是罌粟
罌粟屬于毒品原植物
哪怕只種一株
也是違法的!!
案情回顧
近日
玉帶河派出所民警
在開展禁毒鏟種日常檢查中發現
轄區某小區樓頂
有用泡沫盒子種植的疑似罌粟植物(已掛果)
民警立即展開調查
并將35株疑似罌粟植物帶走送檢
相關檢測結果呈陽性
即確認為罌粟
經調查
種植人潘某稱:覺得罌粟“長得好看”
于是在樓頂“偷偷”栽種
龍馬潭警方
依法對其持有的35株罌粟植株予以收繳
并對潘某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網友:“長得好看”這個是純借口
偷偷種是真想干
逃不過“法網”的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三)抗拒鏟除的。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罌粟是毒不是花
種一株也違法
如果發現有人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請立即撥打110報警!
平安瀘州 使命必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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