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智編譯
導語:
特朗普第二任期正加速推進聯邦司法體系的結構性調整。其已提名一些法官填補空缺,延續首任期“年輕化+保守化”的任命策略。值得注意的是,地區法院已成為制衡行政令的關鍵力量。這些任命將在何種程度上影響美國司法走向?
本文編譯自布魯金斯學會,原標題為《特朗普第二任期對法官的提名會如何改變法院力量平衡?》(How much will Trump’s second-term judicial appointments shift court balance?),作者是Russell Wheeler。文章略有刪改,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思考,與公眾號立場無關。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特朗普在第一任期內共任命了234名聯邦法官,這一數字令他頗為自得。不過,在一個任期內,拜登和卡特總統分別以235名和265名的成績略勝一籌。截至5月7日,特朗普在第二任期已提名5名候選人。(譯者注:特朗普第二任期應已提名6位候選人,詳情見文末)
與往屆政府相比,這一提名速度雖屬正常,但考慮到其快速敲定內閣人選的作風,加之他顯然急于向那些“不買賬”的法院安插絕對忠誠于自己的法官(這一特質在特朗普1.0時代的一些法官身上并未體現),當前的提名進度仍值得玩味。
若在第二任期完成150名法官的任命,特朗普將超越里根(總數383名)的紀錄,成為美國歷史上任命聯邦法官最多的總統。
但這些任命會實質改變法院的意識形態傾向嗎?從兩黨總統任命法官的比例變化來看,特朗普第二任期對司法體系的影響可能呈現分化態勢:地區法院層面的變動較為有限,而上訴法院層面則可能更為顯著。
當前法院系統的黨派構成如下(截至2025年5月中旬):
▲圖注:原作者根據聯邦司法中心《憲法第三條法官名錄》及美國法院系統司法空缺整理。數據包含當前及已公布即將空缺的席位,并包括國際貿易法院。
不同時期的法官構成比例存在顯著差異。以里根-老布什執政的12年為例,共和黨任命的法官分別占上訴法院和地區法院席位的66%與63%。
那么,特朗普有多大可能改變當前格局?
地區法院格局
2017年1月特朗普初任總統時,民主黨總統任命的法官占據聯邦地區法院半數席位,共和黨任命者約占三分之一。其余86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席位空缺——原因在于,2015至2016年由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拒絕確認奧巴馬總統提名的數十名人選。通過填補這些空缺,特朗普在2021年卸任時已使兩黨任命比例趨于均衡。
拜登四年任期內的法官任命再度改變了這一格局。目前民主黨任命的法官在全國地區法院占據主導地位,而特朗普此次僅能從54個空缺職位著手。即便全部補滿,共和黨任命法官總數也僅能達到300人。
▲圖注:
原作者根據聯邦司法中心《憲法第三條法官名錄》及美國法院系統司法空缺整理。數據包含當前及已公布即將空缺的席位。
未來還將出現更多法官席位空缺。其中多少會由民主黨任命的法官讓出?根據現行“年齡+任職年限”的退休制度,絕大多數空缺產生于法官轉為資深法官(senior status)時。這一制度允許他們在保留薪資的前提下退居二線。經統計,目前有46名民主黨任命的法官已符合這一條件。
假設特朗普不僅能填補當前及已公布的54個空缺,還能替換所有符合退休條件的46名民主黨法官,最終共和黨與民主黨任命法官的比例也僅能達到51%對49%(如表格最右列所示)。不過,該預測僅是基于分析需求的最理想情境,與現實存在差距。
歷史數據表明,特朗普整個第一任期內僅有22名民主黨地區法院法官選擇轉為資深法官。在其政治環境更為嚴峻的第二任期,這一趨勢很可能延續。雖然到2028年底前還將有28名民主黨法官陸續達到退休資格,但實際選擇退休的人數必然有限。盡管死亡、辭職或調任上訴法院等情況也會產生額外空缺,但僅憑現有潛在空缺數據來看,到2029年共和黨要主導地區法院法官陣容仍非易事。
實際情況是,即便共和黨未來四年都能掌控參議院(更不用說失去多數席位的情況),特朗普也只能填補部分空缺職位。
司法提名人選以口頭表決程序性通過的時代早已終結。近年來,總統提名的法官人選遭遇的反對票越來越多。在當前共和黨僅占53席的參議院格局中,只要民主黨議員集體反對,再加上少量共和黨議員缺席或倒戈,提名就可能夭折。
數據顯示,特朗普首任期內地區法院法官的提名通過率達84%,當時民主黨尚未對其提名人選展開全面阻擊。在177項地區法官任命中,僅10人(6%)獲得45張以上反對票。而拜登提名的189人中,多達72人(38%)遭遇強烈反對。鑒于民主黨對特朗普的集體敵意,膠著表決的情況勢必加劇,尤其針對爭議性提名人選,通過提名的前景將更為嚴峻。
不過,與首個任期不同,特朗普可能更聚焦于共和黨參議員主政州的提名機會。此舉能規避參議院“藍單規則”帶來的麻煩——該制度實質上賦予兩黨本州參議員對聯邦地區法官提名的否決權(或至少重大影響力),迫使行政當局進行協商。當面對反對黨參議員時,這一過程將尤為艱難。這項制度在特朗普和拜登任內均有效運作,司法委員會主席查克·格拉斯利在特朗普第二任期內顯然會延續這一傳統。
拜登團隊在提名策略上刻意規避與共和黨參議員的周旋。在其189個涉及參議員轄區的地區法院提名中(如華盛頓特區等無參議員轄區除外),僅38項位于共和黨參議員主政州。數據顯示,這些從提交到確認的中位時間長達534天,而民主黨參議員所在州僅需249天——這解釋了為何拜登集中攻堅藍州。該策略短期內確有成效:雖然拜登提交的提名總數少于特朗普(201比210),但實際任命的地區法官數量反而更多(189比177)。
特朗普首任期的情況形成鮮明對比。在其200個涉及參議員轄區的提名中,有106個位于民主黨參議員主政州,這些提名確認耗時中位數達461天,而共和黨參議員所在州僅需255天。
若空缺職位分布允許,特朗普或將效仿拜登的策略。事實上,拜登對“紅州”和“搖擺州”空缺的刻意回避,反而可能為特朗普創造便利——至少在初期階段如此:當前54個已公布及潛在空缺中,44個位于共和黨全面主政州,另有1個在緬因州(該州采用混合委任制)。
上訴法院格局
與民主黨任命法官已占明顯多數的地區法院不同,拜登和民主黨控制的參議院留給特朗普的是一個兩黨勢均力敵的上訴法院格局。拜登將共和黨任命的上訴法院法官占比從特朗普離任時的54%降至48%,目前尚有6個空缺職位待補。若特朗普成功填補全部空缺(這極有可能發生),共和黨任命法官將重新占據微弱優勢。
▲圖注:
原作者根據聯邦司法中心《憲法第三條法官名錄》及美國法院系統司法空缺整理。數據包含當前及已公布即將空缺的席位。
更進一步說,如果能替換全部13名符合資深地位的民主黨任命法官,共和黨勢力將占據壓倒性優勢。但如同地區法院的情況,這仍是最理想化假設而非現實——特朗普首個任期內僅有8名民主黨任命的上訴法院法官轉為資深身份,其中4人原為共和黨任命的地區法官,第5人則是克林頓時期兩黨妥協產生的共和黨籍法官。而當前13名符合條件者均無此背景。不過到2028年前,還將新增13名符合資深地位的民主黨任命法官。
關鍵問題在于,特朗普第二任期內的共和黨參議院能否復制2017-2020年的高效確認記錄?當時56名上訴法官提名人選中僅有2人未通過,且確認耗時中位數僅127天(地區法院法官則需233天)。答案將直接影響2029年的上訴法院格局——共和黨任命法官占比可能超過51%,但幾乎不可能達到最樂觀預測的59%。
關于各巡回法院的特別說明:當前輿論熱議“特朗普可能改變13個巡回法院的黨派構成”,這類以“特朗普再奪一席巡回法院多數席位”為標題的討論具有誤導性,其隱含前提是所有判決都由全體在職法官共同作出。事實上,絕大多數案件由隨機組成的三人合議庭審理,其黨派構成未必反映全院比例,且常包含資深法官和借調法官。此議題值得專文探討。
超越兩黨標簽的意識形態差異
政治學研究顯示,雖然任命總統的黨派不能預示具體案件的判決結果,但總體上能有效反映民主黨與共和黨任命法官的判決差異——這也正是本文聚焦該變量的原因。一項針對數千例地區法院判決的長期追蹤分析表明,自約翰遜總統以來,在民權自由與經濟監管類案件中,所有共和黨總統任命的法官作出“自由派”裁決(采用社會科學標準定義)的比例均低于民主黨任命者。
然而該研究也揭示了同黨派任命法官之間的差異。除里根任命的法官在經濟監管案件中的表現外,特朗普任命的法官在上述兩類案件中都展現出最強保守傾向。
但刑事案件的判決卻存在兩個意外:拜登任命的法官自由派裁決比例在所有總統中墊底,而特朗普任命者反而最為自由化。研究者推測,這可能反映了共和黨人對執法機構日益增長的不信任。
特朗普任命的新法官將重塑美國司法意識形態版圖。目前有39名共和黨任命的地區法官和24名上訴法院法官符合“資深法官”退休條件,他們比民主黨任命者更可能為特朗普創造空缺。繼任者很可能比現任更為保守——鑒于對特朗普的忠誠度幾乎必然成為首要遴選標準。
參考資料
2025年特朗普在第二任期內已分兩批提名了6位法官,具體時間線和提名名單如下:
1. 2025年5月2日提名:
惠特尼·赫曼多弗(Whitney Hermandorfer)
職位:聯邦第六巡回上訴法院法官
背景:時任田納西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戰略訴訟部門主任,特朗普稱其為“戰士”,認為其將“激發人們對法律制度的信心”。
2. 2025年5月6日提名:
新增5位提名人選,具體包括:
(1)密蘇里州聯邦地方法院提名人:
喬舒亞·迪瓦恩(Joshua Divine)
背景:曾任參議員喬什·霍利首席法律顧問,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倫斯·湯瑪斯前書記官,提名至密蘇里東區和西區聯邦地方法院。
札卡里·布魯斯通(Zachary Bluestone)
背景:圣路易斯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暴力犯罪部門檢察官,特朗普稱其為“真正的法律戰士”,提名至密蘇里東區聯邦地方法院。
瑪麗亞·拉納罕(Maria Lanahan)
背景:密蘇里州首席副總檢察長,提名至密蘇里東區聯邦地方法院。
克里斯蒂安·史蒂文斯(Christian Stevens)
背景:時任密蘇里州上訴法院法官,提名至密蘇里東區聯邦地方法院。
(2)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提名人:
愛德華·阿洛伊修斯·奧康奈爾(Edward Aloysius O’Connell)
背景:曾任華盛頓特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提名至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副法官。
編譯:梁雨迪
編務:黃卓然
責編:梁雨迪
圖片來源:網 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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