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葉紅梅)5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應急管理部召開防災減災救災和安全生產領域重要國家標準專題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了解到,一項新標準吸取火災事故教訓,將近年來引發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致災因素納入重大火災隱患判定要素,如住宅建筑架空層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等。
據了解,本次專題發布的5項國家標準,重點聚焦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其中,《重大火災隱患判定規則》強制性國家標準,建立了火災隱患分級判定體系,通過量化指標?和動態評估模型,實現隱患早識別、早預警,筑牢消防安全防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通用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系統構建了覆蓋生產、儲存、經營全流程的標準化管理體系,將推動企業安全管理從“被動整改”向“主動防控”轉型。《應急避難場所通用技術要求》《應急避難場所管護使用規范》《鄉村應急避難場所設計規范》3項推薦性國家標準,規范了場所規劃、設計、管護、使用等全生命周期技術要求,將有效提升全社會應急避難能力水平,確保災害發生時人民群眾能夠“有地可避、有序可循”。
其中,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政策法規司一級指揮長魯云龍介紹,此次修訂強制性國家標準《重大火災隱患判定規則》,在總結2017版標準實施經驗基礎上,全面吸取火災事故教訓,豐富重大火災隱患判定要素,進一步提高標準的操作性。與舊版標準相比,新版標準有三方面的變化。
首先,新版標準增加了重大火災隱患的直接判定要素,將容易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單要素直接判定隱患情形,從舊版標準規定的10項增加到30項,并重點對公共娛樂場所、賓館、商場及集貿市場,兒童活動場所、老年人照料設施、醫院門診樓和病房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廠房倉庫等人員密集的室內場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分別規定直接判定要素,更加簡便直觀。同時,簡化了多要素綜合判定規則,綜合判定要素從39項減少到35項,對于不適用直接判定要素且存在6項(含)以上綜合判定要素的,可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同時,新的標準吸取火災事故教訓,將近年來引發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致災因素納入重大火災隱患判定要素。例如,人員密集場所違規設置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廠房或倉庫,多產權建筑、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不清,疏散樓梯間的地上與地下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宅建筑架空層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等。
此外,此次修訂還增強了標準的適用性,不僅適用于消防救援機構發現和判定重大火災隱患,也適用于各級政府、行業部門、社會單位和個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使用標準排查火災隱患,構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消防治理格局。
魯云龍表示,重大火災隱患判定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切身利益。新版標準的執行需要注意區分重大火災隱患與一般火災隱患可能導致后果的差異,準確理解和適用重大火災隱患判定規則,力求判定結論科學合理,通過主動前移火災防控關口,筑牢消防安全底線。
編輯 張牽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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