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紅書平臺一則關于“虐貓”的討論帖評論區,出現令人震驚的留言:“不是故意的就好,我之前小學的時候帶我半歲的小妹捂死了,到現在還挺過意不去的.....”該用戶自稱當時年僅6歲,引發全網嘩然。
這一事件暴露出網絡言論責任與未成年人犯罪追責兩大法律焦點。
若言論屬實:6歲幼童殺人,法律如何評價?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年齡為12周歲以上,即便刑法修正案(十一)將部分惡性犯罪年齡下調至12周歲,6歲兒童仍屬于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即便該網友所述屬實,其6歲時捂死女嬰的行為也無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若事件真實存在,則需追問:
1、監護人是否失職?根據《民法典》,監護人未履行監護職責導致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益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是否涉嫌包庇犯罪? 若其父母或其他親屬當年隱瞞女嬰死亡真相,可能構成包庇罪或幫助毀滅證據罪。
現行法律對“歷史舊案”的追責機制尚不完善。若該網友成年后主動揭露過往罪行,但因年齡問題無法追責,可能引發“道德譴責與法律無力”的爭議。
若言論虛假:網絡“口嗨”需付出什么代價?
若該網友虛構情節,則可能涉及以下法律責任:
1、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5-10日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2、刑事追責:若造成嚴重社會恐慌,可能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若社交平臺若未及時審核、刪除此類惡性言論,可能因“未履行網絡安全義務”被行政處罰,如因網友言論造成他人損害平臺甚至可能承擔民事連帶責任。
事件背后的深層拷問
1、網絡言論的邊界在哪?
匿名環境下,部分網民將社交平臺視為“法外之地”。法律明確規定,網絡空間非法外之地,即使是“開玩笑”或“宣泄情緒”,也可能觸犯法律紅線。
2、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若事件屬實,6歲兒童實施暴力折射出家庭教育的嚴重缺失。我國《家庭教育促進法》要求父母“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但農村地區監護缺位、心理干預機制薄弱等問題依然突出。
3、法律如何應對“歷史罪行”?
此事件暴露了“無刑事責任年齡者犯罪”的治理難題。盡管法律無法追責,但社會應通過心理矯正、社區監督等方式減少潛在風險。
法律是底線,良知是燈塔
無論是真實的悲劇還是虛構的鬧劇,這起事件都在提醒大家:
網絡不是謠言與暴力的溫床,每個人都需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未成年人保護不能止于年齡門檻,家庭、學校與社會需共同筑牢防線;
法律無法觸及的角落,需要道德與良知的光照。
正如網友所言,“有些話,說出口就是一把刀。”在鍵盤上敲下的每個字,都應有對生命的敬畏與對法律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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