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普洱市生態環境局供稿的《以司法協作為突破口 推動瀾滄江流域生態環境協同治理——普洱市建立一體化流域司法協作機制》入選由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組織編寫的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學習教材《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實踐案例》,該案例是我省唯一入選的案例。
瀾滄江—湄公河發源于我國青藏高原,流經青海、西藏、云南3個省級行政區,由北向東南流穿迪慶、普洱等7個州(市),獨特的地理優勢和自然氣候條件造就了瀾滄江流域豐富的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資源。
普洱市結合瀾滄江流域自然環境的特殊性、復雜性,聚焦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等重點領域的突出矛盾,堅持協同治理理念,加強制度創新,建立一體化流域司法協作機制,打破屬地限制,推動生態環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以系統性思維推動解決流域性問題,多措并舉做好瀾滄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
記者 謝玉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