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吳霜 上海報道
近日,記者了解到,包括上海、廣東、浙江、貴州、河南等多地證監會下發了自查自糾工作通知。一位上海的私募從業者告訴記者,“已經收到通知,目前正在做準備”。他告訴記者,上海自查的截止日期是6月15日。
記者多方確認獲悉,本次上海私募自評自糾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組織集中學習、參與合規培訓和開展自評自糾。其中,開展自評自糾主要涵蓋三大方面。
第一是公司基本情況,包括是否有固定場所作為辦公場地,是否存在與第三方共用辦公場所的情況;專職員工是否不少于5人;公司實控人、法定代表人、高管變更(如有)是否及時在中基協完成備案;是否從事沖突、無關業務等。
第二是基金運行情況,包括宣傳推介、風險評級、合格投資者確認、適當性評估、投資運作、材料保存等相關的一系列要求。而在投資運作方面又針對股權創投類基金、證券類基金(主觀策略類)、證券類基金(量化策略類)提出不同的自評自糾要求。
第三是未備案合伙企業展業情況,包括未備案合伙企業設立的目的;未備案合伙企業是否實際經營展業;是否存在非專業化經營或沖突、無關業務;是否存在資金募集、對外投資、收取費用等情況;未備案合伙企業后續處置計劃安排等。
多地掀起自查風暴
與此同時,廣東省也下發了《關于開展轄區私募機構規范發展活動的通知》,要求轄區內(不含深圳市)私募機構5月31日之前完成自查。重點內容包括:私募機構在宣傳推介、資金募集、投資運作等業務環節是否合規,登記備案、信息報送、信息披露等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基金產品逾期、未備案有限合伙企業、異地經營、開展程序化交易等情形,是否從事與私募基金管理相沖突或者無關的業務等。
在上海發布自查自糾通知之后,5月13日,浙江證監局也發布了《關于開展浙江轄區2025年促進私募行業高質量發展行動的通知》,要求轄區內(不包含寧波地區)機構在5月30日之前完成自查,逐項排查“募、投、管、退”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及風險隱患。重點內容包括,基本要求、資金募集、投資交易、內控及風險管理、信息披露與報送、投資者適當性等。
在更早些時候,貴州和河南也已經下發自查通知。貴州的自查重點主要是募集行為、募集對象、投資運作的合規性,以及未備案合伙企業等四大問題。河南的重點則是宣傳推介、資金募集、投資運作等業務環節是否合規,信息報送和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等。
綜合來看,本次合規監管風暴目光不再停留于表面,而是深入業務實質與數據底層。主要關注以下一個維度:一是管理人自身的規范性;二是募資行為和投資者保護;三是投資運作的合規性;四是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
合規再升級,多地將對自查結果進行抽查
“從內容來看,本次自查的要求與以往變化不大,主要是增加了抽查,各家機構的重視程度提高了,”上述上海私募從業者告訴記者。
記者獲取的本次自查通知中明確指出,“后續,我局將結合日常監管情況,通過走訪調研、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學習自評工作進行抽查,對于相關工作落實不到位或自評后仍存在違反私募法律法規情況的機構,將依法從嚴處理”。
無獨有偶,河南證監局也在通知中明確指出,將對自查底稿進行審閱,并與日常監管信息進行比對分析。
另一位上海的私募從業者表示,“自查自糾基本上每年都會有,每個地區的頻率不太一樣,這是上海今年的第一次”。對于自查內容,她認為機構的壓力不會很大,“自查的內容其實主要體現在日常的工作留痕,以及內部的合規管理,基本上做好日常的工作就不會有太大問題。”
她認為,不斷收緊的監管尺度主要是為了加速出清小微不合規私募機構。截至2025年4月底,全國今年已有451家私募注銷。其中,管理規模小于5000萬元的中小私募占比超90%,背后原因,一是2023年2月中基協發布了修訂后的《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要求單只基金初始募集規模要大于等于1000萬元,小微機構生存空間被逐漸擠壓;二是監管對于私募機構的合規投入要求更高,私募的內容與信息披露要求升級,以及司法追責更為嚴格。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