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例破壞金長城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記者李雯 通訊員焦明珠 李志輝
近日,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河北首例破壞金長城本體引發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庭審現場,公益訴訟起訴人在宣讀完起訴書后,當庭出示了多組航拍照片。照片顯示,在康保縣李家地鎮金長城遺址保護范圍內,原本連貫的夯土墻體被數道突兀的溝壑截斷,西南角馬面遺址處暴露出新鮮的土石斷面。經司法鑒定,這段始建于金代的軍事防御工事遭到不可逆破壞。
“2020年6月4日至5日,被告李某為擴大農田邊界,雇傭挖掘機在長城本體及保護范圍內連續開挖8段防牧溝。”檢察官出示的現場勘查筆錄顯示,涉案溝槽最深處達1.5米,部分區段直接貫穿長城墻基,挖掘出的土方違規覆蓋在文物本體上。經河北省文物專家評估,該行為導致長城歷史風貌嚴重受損。
2021年10月,康保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損毀文物罪判處李某罰金5萬元。但刑事判決并未涉及文物修復責任。檢察機關在履行公益監督職責中發現,受損長城段亟須專業修復,遂啟動民事公益訴訟程序,要求李某對已經破壞的長城本體承擔修復責任,賠償相應的修復、勘查費用。
庭審現場,雙方就金長城受損狀態、修復費用等爭議焦點展開辯論。合議庭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和質證,充分聽取當事人的訴辯意見,并對爭議問題進行重點調查。經釋法明理,李某充分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自愿履行賠償責任。經協商,雙方當事人形成初步調解意見。
張家口地區長城歷史文化遺產豐富,然而長期以來,長城本體及周邊環境隨意破壞的現象時有發生。張家口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用最嚴格司法懲治破壞環境資源行為,遏制破壞行徑的蔓延。同時認真貫徹恢復性生態司法理念,堅持保護發展與治理環境并重、打擊犯罪與保護生態并行、防治污染與修復生態并舉,以終局止爭理念促進糾紛的全流域治理、一攬子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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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龔澤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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