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發血案,母子二人家中被慘殺
2000年8月30日凌晨4時許,烏魯木齊市的鄭永春應酬完向家走去,他住在小區的1號樓1單元402室,雖然此時他腦子已經不是很清醒,但他還是用鑰匙打開了房門。
剛進屋,他就聞到空氣中有一股血腥味,他不由得警惕起來。就在這時,他發現妻子林玲萍倒在血泊之中,他大驚失色,連忙跑到妻子身邊想要喚醒她,但此時妻子已經渾身冰涼。
他馬上想到兒子,他沖進兒子的臥室,發現兒子也同樣一身鮮血躺倒在臥室內。他抱起兒子,發現兒子的身體也已經冰涼。
兩名親人被殺害了,鄭永春短暫失神后撥打了報警電話!
凌晨4時15分,烏魯木齊110接到報警,稱某小區發生血案,一對母子被殺,警方不敢怠慢,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
在對現場進行勘查時,警方不由得皺起了眉頭,他們發現現場已遭到受害人的丈夫鄭永林的破壞。因此,沒有發現有重要價值的證據。
但是根據餐桌上殘留的菜肴和酒杯,結合現場訪問,警方認定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熟悉,這是因為家中有攀談待客的跡象。因此專案組決定把偵查范圍劃定在被害人的關系人中。
同時,通過現場勘查和被害人鄭永林對家中物品的清點,專案組認定案犯搶走鄭家現金1000元,部分金銀首飾及一個裝有支票(包括死者本人的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和欠條的小包以及一部手機。據此警方認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是搶劫錢財。
13歲的受害者鄭利策身上包裹著透明膠帶,經過鄭永林查看認定并非自己家中的,應該是兇手隨身攜帶的。
與此同時,另一組偵查人員圍繞402室發生的案件,在單元樓內挨家挨戶調查訪問,尋找本案的知情人。
很快警方就有了收獲,根據同一單元樓302室一女孩的描述,她在8月29日晚8點左右,她曾經碰見過兩名男子;而住在101室的女主人在賣啤酒的過程中與302室女孩描述的兩名男子中的一名有接觸;另外,住在401室也就是案發現場隔壁的叔侄倆人分別在晚上8點和9點,看到曾有兩名男性先后在402室門口和室內出現,他們還注意到茶幾上有一沓紙,兩人似乎在寫什么;302室女主人在10點40分左右看見兩名男子與林玲萍在家中喝酒;11點40分,302室的人聽到從402室發出的小孩的慘叫聲;12:30左右403室的人聽見402室的門有開關聲音。
由于偵查人員現場訪問工作細致,從知情群眾中獲得了大量線索,準確認定作案人數為兩人,發案時間是8月29日晚8點至12點30分,其中一名案犯膚色較白,衣著整齊,作案時戴著一副眼鏡。這些情況為警方分析案情、確定偵查方向提供了客觀依據。
二、尋蹤覓跡,警方通過支票抓獲真兇
綜合現場勘查和現場訪問的情況。專案組對犯罪嫌疑人的形象進行了:
1、偵查人員通過勘查發現的透明膠帶,分析判斷兩名案犯在作案前準備了行兇殺人的兇器和綁人用的透明膠帶,制定了作案計劃。
2、經過警方測算,兩名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家中坐了近四個小時,與被害母子倆有較長時間的接觸。有倒茶、吃飯、喝酒、聊天、寫字等行為。可以看出,案犯心理素質非常穩定,這么久居然沒有露出破綻,也沒有引起受害人的懷疑。
3、通過現場勘查發現兇手曾經仔細打掃現場,沒有留下什么痕跡。說明案犯的反偵查能力很強。很可能有前科。
就此,警方認定兇手應該是鄭永林與林玲萍的熟人,就此警方展開對夫妻二人社會關系的調查;
受害人林玲萍與鄭永林系浙江籍樂清市人,夫妻倆在烏市共同經營了一個礦山設備公司,在烏市做生意近十七年,結識的人多,社會交往復雜。僅鄭永林給警方開列的欠賬客戶名單就有五、六十人之多。
鑒于這種情況,專案組將鄭永林所認識的人分為四類:一是老鄉;二是老鄉中的生意伙伴;三是本地朋友;四是本地的生意伙伴。
根據知情群眾提供情況,作案人30歲左右,膚色較白、衣著講究、頭發梳得整齊油亮,不像本地人。專案組將嫌疑對象的范圍定在鄭永林的老鄉中,并進行摸排。然而鄭永林根據他妻子宴客時所做的菜肴分析不應該是他老鄉,因為菜的口味不適合南方人的飲食習慣。但警方并沒有重視這一點,他們認為個人口味不一定完全由地域決定。
偵查人員判斷案犯應該是南方人,根據是:與鄭永林有接觸的新疆人多在礦山工作,常年從事野外作業,皮膚都曬黑了,故嫌疑人應該是南方人。
同時,警方在收集情報時,一名知情人提供了關鍵線索:其中一名案犯作案時戴著鴨舌帽。圍繞著這一情況,警方開始在鄭永林提供的曾戴有鴨舌帽的老鄉中進行摸排,但在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后卻沒有收獲。
此時,已經過去了三天,警方在有大量目擊證人看到案犯的情況下仍然毫無所獲,不由得有些焦慮情緒存在。
就在這時歹徒露出了破綻!原來作案時,歹徒搶走了被害人裝有支票、欠條的小包,其中有一張一萬零二百的轉賬支票數額很大,案犯禁不住誘惑,決定使用這筆錢。而警方一直在監控著幾張被搶支票的使用!
非本案的轉賬支票
9月6日中午,警方發現該市中山路電器市場有人用丟失的一張轉帳支票買了3部手機,并準備在錢入帳后來取手機。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進行蹲守,并布置了包圍圈。
9月7日,蹲守人員當場抓獲前來取手機的3人。經3人交代,他們是被別人雇傭來取手機的。警方并沒有泄氣,根據這3人提供的線索,于9月8日凌晨3時,在烏魯木齊市石家園子將犯罪嫌疑人史建勇和盧賢民抓獲,并當場搜出另兩張支票及部分金銀首飾!
至此這起特大殺人搶劫案被破獲,兇手盧賢民和史建勇被抓獲。
經過審訊,案犯史建勇交代,四年前也就是1996年,他曾與采伐隊隊長到鄭永林的公司買過礦山設備,與鄭永林認識。一次,在與朋友喝酒時,偶爾聽朋友說起鄭永林做生意有十幾年了,肯定有錢。史建勇見財起意,遂決定鋌而走險。
他先找來自己的酒肉朋友盧賢民做幫手。在作案前兩人預謀了兩個月,通過對目標人物鄭永林的跟蹤,找到了鄭永林的住房并進行了周密踩點,了解到了鄭永林一家的基本活動規律。
酒肉朋友
就在這時派出所民警的重大失誤卻給二人作案提供了便利!
據案犯史建勇交代,作案前的8月11日,他正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在落戶登記時,當地的派出所民警卻誤以為他是工作人員,遂將一張印有“人口普查工作證”的牌子發給了他,作案當晚史建勇二人就用這張“通行證”順利進入林玲萍家的!
人口普查工作證
兩名罪犯準備充分,在作案當晚,事先將受害者家所在單元的電子防盜門上的彈簧取出,致使單元門無法鎖住,為其順利進出作案現場,提供了便利。
史建勇和盧賢民以人口普查的名義進入受害人家中,進門后一邊假裝進行人口登記工作,一邊閑聊。在閑聊過程中,被害人林玲萍認出四年前曾與史建勇有過生意來往,熱情的女主人立即買酒炒菜招待史建勇和盧賢民二人。
說實在的,此時史建勇和盧賢民如果迷途知返不再殺人越貨未嘗不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兩人最終卻繼續走向犯罪的深淵!史建勇和盧賢民二人在閑聊中了解到死者林玲萍的丈夫鄭永春陪客戶外出應酬,晚上兩點以后才能回來。這樣就給了給了兩名犯罪嫌疑人以充裕的作案時間,這是派出所民警失誤導致的!如果兩名罪犯沒有“人口普查工作證”,二人甚至可能沒法進入受害人家中!
進入受害者家中的案犯酒足飯飽后,盧賢民以與小孩做游戲為名,將其用膠帶紙捆綁住,他將小孩抱入其臥室后,在小孩頸部切割三刀將小孩殺害。史建勇則以看結婚照為名,將林玲萍騙入臥室,然后用刀架在林玲萍的脖子上,威逼說出家里的錢放在哪。當林玲萍說家里的錢都用來買房子了,沒有多少錢時,殘忍的史建勇當即用刀將其殺害。
殺人后,兩名案犯將現場血跡用拖布擦干凈,將室內門窗關好,拿上錢、首飾及小包迅速逃離現場。
而通過仔細審訊,發現案犯作案時并沒有戴鴨舌帽。在這項工作上,警方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情況,即案發時正值盛夏,不可能有人戴鴨舌帽,況且夏天戴鴨舌帽也很容易引起周圍群眾的注意,但警方對這一情況沒有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就將其作為偵查線索來用,致使偵查工作走了彎路,費了很大的勁卻沒有發現戴鴨舌帽的男子!有時候證人會因為記憶錯位導致對觀察到的情況發生記錯的情況,警方沒有經過分析就布置下去進行排查,浪費了很多時間。
另一方面,警方發現案犯中沒有南方人,即沒有受害者的老鄉。之前排查受害者老鄉完全是白費功夫了!雖然鄭永春認為從菜肴上看案犯不像是自己老鄉,但這一情況并沒有引起偵查人員的足夠重視,仍然固執地按照自己的推斷開展工作,致使摸排工作毫無進展。破案后才證實了鄭永林的推測是正確的。
而案犯史建勇雖是新疆人,但膚色較白,曾任柴窩堡林場林業隊隊長,后停薪留職。此人形象確實像南方人,使偵查人員將長時間將目光放在鄭永春的老鄉身上,延誤了破案時間!
事后,史建勇和盧賢民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最后多說一句,警方勘查現場時,留在現場的那一沓紙上面,兇手曾經寫過自己的名字。雖然兇手作案完成后撕走了那張有名字的紙,但其實是有可能在下面的紙上留下運筆的痕跡的,如果勘查現場能夠仔細些,就可能發現兇手的姓名!可惜警方沒有對此情況進行認真勘查,后來案件偵破后警方復盤對這一疏忽是非常懊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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