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條文修正案,增訂棄保潛逃罪加重可關3年,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最重判5年;而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也肯定修法通過,稱司法權貴必須終止。對此,臺名嘴資深媒體人陳揮文狠酸,當事人就已棄保潛逃了,“還在乎加重關3年嗎”?他批這種法是打假球,訂了沒用;因為棄保潛逃重在預防,要把“漏洞補起來才對”。陳揮文并酸“漏洞”其實很明顯,但為何不修法補好?他給出“暗黑答案”。
針對重大案件嫌犯一再棄保潛逃,引發社會批評。立法院13日修法通過加重“棄保潛逃”刑責,一旦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并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利用職務、身份或地位“妨害司法公正罪”,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揮文14日在其廣播節目《飛碟晚餐》中表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針對此法律通過后,發言稱民眾黨不曾忘記716在凱道的改革承諾,終于完成棄保潛逃罪、不法關說罪的立法,終止司法權貴,“臺灣社會無法再容忍又一個落跑的林秉文、鐘文智”等; 但“棄保潛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基本上是最沒有意義的條款。
陳揮文說“要如何防止棄保潛逃,這才是重點”,但立委根本沒有對癥下藥,僅是在“打假球”。陳揮文舉例,近日引發關注的三聯集團吸金案,主嫌徐少東因非法吸金22億元,遭高院判刑13年,陳揮文先是質疑,“22億至少判無期徒刑吧,怎么會是13年呢?”接著他說,徐少東涉嫌違反多條罪名,被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9日卻突然留下訣別家書而后失聯,不排除誤導檢警追查和跑路之虞,該案件符合“棄保潛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徐少東已經被判13年,跑路都來不及,現在再來講說棄保潛逃還要再判三年,“誰在意這些,不要笑死人了。”
陳揮文直言,棄保潛逃的漏洞其實很明顯,不去把漏洞補起來,卻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嚇阻力嗎? 黃國昌你覺得有嗎?你為什么要去騙那些小草呢?”。陳揮文認為像這種罪,二審就不應該交保,立委就應該去修法,限制出境跟收押的時間,本來就不應該給他們優待。至于為何不這樣修?陳揮文酸,也許是怕有一天立委自己也可鉆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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