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74歲的知名演員劉曉慶被深圳王先生實名舉報涉嫌偷稅漏稅,引發社會關注。舉報人指控劉曉慶通過名下公司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費”名義轉移330萬元款項,并開具低稅率增值稅發票,疑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目前,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將展開全面調查。
舉報細節:交易疑云與公司異常
據舉報材料顯示,2020年12月,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向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借款330萬元,次月該款項以“形象代言費”名義轉入該公司,并于2021年2月至4月期間開具42張稅率為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舉報人質疑此舉將本應繳納高額個人所得稅的勞務報酬,轉化為低稅率的企業經營收入,涉嫌偷逃稅款。
此外,涉事公司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成立于2017年,注冊資本僅3萬元,年報顯示多年“0人參保”,且無實際經營場地。更引人關注的是,劉曉慶曾以0元價格將公司34%股份轉讓給使用虛假身份證的人員關聯企業,進一步引發對交易合法性的質疑。
歷史前科與關聯企業風險
劉曉慶并非首次卷入稅務爭議。2002年,她因公司涉稅問題被拘留422天,雖最終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但其公司法人被判刑。公開資料顯示,劉曉慶名下關聯10家企業,其中7家已注銷或吊銷,僅3家存續,行業均涉及文化娛樂領域。此次被舉報的公司亦無實際業務痕跡,加劇了外界對其稅務合規性的擔憂。
舉報動機與案件進展
舉報人王先生表示,舉報既為挽回個人財產損失,也為維護國家稅收權益。目前,稅務部門已啟動稽查程序,若查實偷稅行為,劉曉慶可能面臨補繳稅款、罰款甚至刑事責任。截至發稿,劉曉慶尚未對此事公開回應。
作為曾獲“一級演員”稱號并擔任全國政協委員的公眾人物,劉曉慶此次再涉稅務風波,恐對其個人聲譽及商業活動造成重大影響。案件后續進展,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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