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殘疾人領取殘疾證,不僅損害真正殘疾人合法權益,也破壞社會管理秩序,更觸碰法律紅線”
日前,有舉報人爆料,稱黑龍江綏化市慶安縣多名公職人員曾假冒殘疾人騙取國家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其中慶安縣第一中學的一名副校長,作為特級教師騙取補貼的殘疾證竟顯示為言語二級殘疾。據舉報人介紹,2023年,綏化市慶安縣曾查處了一批公職人員冒充殘疾人騙取國家補貼的案件,并追繳了已經發放的補貼,被追繳補貼的公職人員包括多名鄉鎮、社區的領導,還有多位教育系統的領導。(5月14日指尖新聞)
殘疾人補助,是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重要體現。非殘疾人領取殘疾證,不僅損害真正殘疾人合法權益,也破壞社會管理秩序,更觸碰法律紅線,理應受到嚴厲制裁。
若舉報人爆料屬實,假冒殘疾人騙取國家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生在公職人員,尤其是特級教師身上,屬實令人大跌眼鏡。因為這與他們的職業定位、道德操守和職業形象形成較大反差——中學副校長、全國模范教師竟然是“言語二級殘疾”,未免也太諷刺了。
根據舉報人所述,2023年,綏化市慶安縣就已經查處了公職人員冒充殘疾人騙取國家補貼的案件,并追繳了已經發放的補貼。但時間已經過去這么久,相關部門為何至今都未公布公職人員殘疾人證是如何辦理下來的?又是否調查過經手辦理殘疾人證的工作人員?處理行為僅停留在追繳補貼就可以了嗎?
這起已經查處的陳年舊案,被追繳補貼的公職人員之多、涉及領域之廣、作案手法之低劣,實在令人膛目。特級教師被認定言語二級殘疾,這種普通公眾都能識別出來的破綻,為何相關工作人員未能識別?還是說,即便工作人員知道存在問題,仍然不管不顧,甚至從中協助?這批公職人員冒充殘疾人騙取國家補貼被查處了,但他們是否還在從其他途徑尋求好處?這些疑問都有待查清,制度漏洞有待填補。
從各方回應來看,公職人員假冒殘疾人騙取國家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一事,必然存在貓膩。當地紀委工作人員以“無法核實記者身份為由”拒絕采訪;慶安縣第一中學校長先稱“不清楚此事”,后又表示“正在考試,手機信號被屏蔽了”,便不再應答;當地殘聯理事長也稱“對此前的事并不知情”。對于此事,幾位相關人員態度消極、推脫責任、一問三不知,豈是公職人員該有的行為?
事實上,假冒殘疾人騙取國家重度殘疾人補貼,在很多時候,比一般的貪污受賄危害更大——補助金額是有限的,若是被公職人員冒領,那也意味著真正需要這筆補助的人并沒有按時領取到,甚至都可能沒有領取過。如此一來,這便損害了政府部門公信力,不利于社會穩定。
無論從何種角度來看,相關部門都必須盡快回應舉報人質疑,給出令人信服的答復。讓真正該享受到國家補助的人能夠及時、足額地獲得應有支持與保障;而那些該受到懲罰的人,也必須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受到應有懲處,以維護公平公正社會秩序。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編輯:韓靜
二審:陳若松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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