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市級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新規擬大幅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技能培訓補助等標準,并首次將“新業態靈活就業人員”納入職業培訓補貼范圍。
新政擬將職業培訓補貼、社保補貼等6類補助項目納入市級資金支持范圍,并將部分補貼對象從“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擴展至畢業5年內群體。針對就業困難人員,新規明確提高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對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新政策創新設立“技能提升補貼”,對取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職工給予1000~2000元補貼。針對“靈活就業”新業態,征求意見稿明確將“依托互聯網平臺就業且未建立勞動關系”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職業培訓補貼范圍,涵蓋網約車司機、外賣騎手等群體。參保靈活就業人員通過技能等級認定,可申領800~1500元補貼。
根據意見稿,新政將對創業補貼、技能培訓補貼、企業吸納就業獎勵、見習生活費補助等四大補貼標準進行升級。如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擬從每年2000元/人提高至3000元/人,最長補貼3年。
為提升資金使用效能,新規擬建立“預算績效一體化”管理體系,要求區縣每年開展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效果評估。新規要求建立“雙隨機”核查機制,對虛構勞動關系等違規套取補貼行為,除追回資金外還將列入信用黑名單,3年內不得申請各類就業政策。將納入信用黑名單并追回資金。意見稿特別強調,補助發放將向山區縣、海島縣傾斜,促進區域就業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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