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三號檢察建議、六號檢察建議、十一號檢察建議”,提升公眾對經濟犯罪的防范意識,筑牢全社會金融風險防線,2025年5月15日,在第16個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來臨之際,光澤縣檢察院聯合縣公安局,縣法院、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等單位在新華都廣場開展“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集中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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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宣傳
活動現場,檢察干警們熱情地為前來咨詢的群眾答疑解惑,耐心地講解各類經濟犯罪的特點、手段以及防范方法。深入宣傳防范經濟犯罪實用技巧,“零距離”向群眾普及打防涉經濟犯罪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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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聚焦
此次活動聚焦非法集資、網絡傳銷、保險詐騙、虛開發(fā)票等當前高發(fā)的經濟犯罪類型。在講解非法集資時,干警結合實際案例,剖析犯罪分子如何利用“高息回報”“項目投資”等幌子,誘使群眾上當受騙,提醒大家切勿貪圖一時的非法利益,而忽視背后隱藏的巨大風險。針對網絡傳銷,干警們詳細介紹了其借助互聯網進行隱蔽式傳播的特點,以及如何通過分析“拉人頭”“層級返利”等模式來識別傳銷陷阱。在保險詐騙方面,講解了犯罪分子虛構保險事故、夸大損失程度等常見騙保手段,讓群眾明白保險的真正意義是保障而非騙取錢財的工具。
03
答疑解惑
“我明明都沒有綁定銀行卡,他為什么能直接把錢打進我的卡里?”“為什么我會收到成為催收聯絡人的短信?我都不認識他們?!泵鎸θ罕姷囊苫?,檢察干警一一進行專業(yè)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剖析,一位大爺感慨道:“以前總是接到一些奇怪的電話,說投資能賺大錢,我心里一直有點動搖,今天聽了你們的講解,才知道這都是騙人的,以后再也不會上當了,遇到類似情況就知道怎么應對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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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
2020年以來,被告人黃某先后注冊成立了多家畜牧養(yǎng)殖公司,以認養(yǎng)跑山雞、奶山羊及認種葡萄樹為噱頭,向社會公眾宣傳并承諾高額回報,進行非法集資活動。收取的集資款除部分用于返還集資參與人的本金和支付利息、以及種養(yǎng)殖基地運營費用外,其他均用于個人消費揮霍。涉案金額7400余萬元。
2024 年11月5日,經法院審理,被告人黃某因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
下一步,光澤縣檢察院將進一步加大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的工作力度,持續(xù)加強與各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打擊經濟犯罪的強大合力;不斷創(chuàng)新宣傳方式,豐富宣傳內容,切實守護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貢獻檢察力量。
圖丨落英繽紛
編輯:黃婧文、吳思夢
副總編輯:吳劭萍
總編輯:吳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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