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有個“英之園”,傳說花了10個億,蓋了12年,十分宏偉。但現(xiàn)在,就快被拆了。
為啥?
這塊地,總共大約57.4畝,分兩部分:
一是集體工業(yè)用地,約54.56畝,本來是給工廠、廠房、產(chǎn)業(yè)用的,你卻在上面蓋起了潮汕傳統(tǒng)與歐式風格的建筑群,土地用途不是你想改就能改的。工業(yè)用地擅自變住宅,屬于違法改變用途。
二是耕地,約2.83畝,這部分問題更大。耕地是國家明令保護的基本農(nóng)田,是法律設定的“紅線”。《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耕地不能占,紅線不能碰,違法就是零容忍。
當?shù)厝绻朕D正、搞文旅?這不是辦個手續(xù)那么簡單,這不是談條件,這是觸線的事。因為一旦開了口子,今后誰還守規(guī)矩?這不是個案處理,這是制度底線。
那我們再說經(jīng)濟賬,拆,確實虧。不僅建的時候花了十個億,拆的時候還要花好幾百萬,光清運垃圾、動用大型設備,就是一筆大開銷。而且這塊地也不錯,工業(yè)開發(fā)潛力不小,這些年也因為違建被擱置浪費了。
但說到底,經(jīng)濟上的“虧”,不能換來法律上的“饒”。再舍不得,也不能拿十個億去換一個“違法不拆”的特例;再心疼,也不能靠“建好了”來抵“建錯了”。
說到這里,各位應該能理解當?shù)卣牧霭伞?/p>
這個英之園項目,是2013年開始蓋,2020年才立案,2025年才準備拆,前后12年,這個過程也確實暴露了不少監(jiān)管的問題。但不管前面誰疏忽,最后這一步,汕頭政府走的是正規(guī)的法律程序:立案、發(fā)處罰決定、給違建方復議和提起訴訟的時間,當事人也沒提異議,最后依法公告拆除。
你說它漂亮、說它有文化味、說它投資大……
可在法律面前,這些都不是免責理由。結局可能可惜,但道理不難:違法建筑不是靠砸錢就能洗白的,更不是長得好看就能合法化的。
那能不能分兩部分走,耕地部分必須剝離或還原,因為紅線不能碰,拆除耕地上違法部分建筑。
對工業(yè)用地那部分,最可能的方式是:變更土地用途為文旅(服務業(yè))用地,申請“土地用途調整”;認定建筑為“歷史遺留問題”,走“先行整改 + 補辦手續(xù)”路徑;地方國土局、規(guī)劃局要出具政策指導文件或批復。當?shù)卣畱撚锌紤]這個,相信也不是真的想一拆了之。
如果能合法保下來一部分,搞點文旅項目,帶動集體經(jīng)濟,其實也是好事。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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