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喝酒了就不要開車”“沒事的,就喝了一點,我車技好,交警也查不到我”總有人抱著僥幸心理,錯誤的認知。這不,就有一男子一年內二次醉駕被查處。
5月6日,來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三大隊在興賓區摩爾城附近路段開展勤務,期間,一男子駕駛無號牌輕便二輪摩托車駛入執勤路段,還未到執勤點,就傳來一股酒味。發現該男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立即將其帶到執法區域進行進一步檢查,經過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該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92mg/100ml,超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經進一步核查發現,該男子姓彭,于2024年6月20日醉酒后駕駛摩托車被查獲,駕駛證也因此被吊銷。不到一年,彭某又心存僥幸再次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獲。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交警提醒
酒后開車,危險極大。對駕駛人來說,飲酒后:
◆ 觸覺感知能力下降。在酒精麻醉作用下,人的手、腳等觸覺感知能力下降,難以正常控制踩剎車、油門的力度,無法精準控制打方向盤的角度和力度。
◆ 神經麻痹,反應能力降低。在酒精作用下,人對聲、光等外界刺激的反應變得遲鈍,駕駛時的手、腳的操控動作也會相應遲緩。同時對自己與其他車輛、物體之間的距離、相對速度的判斷也會失準。
◆ 視線模糊,視野變窄。酒后視線變得模糊,視野收窄,辨色能力下降,無法正常觀察道路交通環境,不能及時看到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
◆ 情緒不穩。飲酒后,有的人易困,增加安全風險。有的人則情緒激動、暴躁易怒,易出現超速、飆車、路怒等危險駕駛操作。
珍愛生命 拒絕酒駕
請廣大駕駛人
嚴守安全底線 勿觸法律紅線
堅決抵制酒駕醉駕
親朋好友聚會時
其他人要主動勸阻酒駕醉駕
為喝酒的人叫代駕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來賓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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