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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縣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預公告
曹征預公告〔2025〕1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曹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圍
擬征收地塊1位于馬坊村耕地、秦寨村林地、秦寨村耕地、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南,秦寨村耕地以西,馬坊村耕地、秦寨村耕地以北,馬坊村耕地、國有建設用地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莊寨鎮馬坊村、秦寨村。
擬征收地塊2位于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西,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北,秦寨村耕地、秦寨村建設用地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莊寨鎮秦寨村。
擬征收地塊3位于馬坊村耕地、秦寨村耕地以南,秦寨村耕地、秦寨村建設用地以西,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北,國有建設用地、馬坊村耕地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莊寨鎮馬坊村、秦寨村。
擬征收地塊4位于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西,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莊寨鎮秦寨村。
擬征收地塊5位于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西,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莊寨鎮秦寨村。
擬征收地塊6位于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南,秦寨村建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以西,馬坊村建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以北,秦寨村建設用地、馬坊村建設用地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莊寨鎮馬坊村、秦寨村。
擬征收地塊7位于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西,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莊寨鎮秦寨村。
擬征收地塊8位于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西,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莊寨鎮秦寨村。
擬征收地塊9位于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西,秦寨村建設用地以北,秦寨村建設用地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莊寨鎮秦寨村。
擬征收土地范圍詳見附件,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9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后,曹縣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并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并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為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曹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鎮)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布。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系人:魏建;電話:0530-3211007;聯系地址:曹縣曹城街道珠江西路241號。
附件: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曹縣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來源:曹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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