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2月,《人民文學》刊登了郭沫若發表的《洪波曲》(抗日戰爭回憶錄)。無獨有偶,作品發表不久后,郭沫若本人陸續收到了時任民革中央副主席、著名愛國將領張治中的兩封來信。
究其原因,無非是對回憶錄第十五章中關于“長沙大火”的內容描述產生了爭議。按照張治中的說法,最初他是想讓周總理來當二人的“和事佬”,但又怕被對方認為自己是在“告御狀”。
反復思忖后,他提筆給郭沫若去了一封信。不過,正所謂無風不起浪,事情最終還是傳到了周總理耳中。在對方的安排下,統戰工作負責人向張治中轉述了最終的處理意見:
事情至此也算是塵埃落定了,不過,張治中接連兩次致信郭沫若,建議更正作品內容的經歷卻依舊被人們津津樂道。
1938年10月底,距離棄守武漢過去大約一個周時間,老蔣在長沙召開了一次軍事會議,對國軍撤離武漢前未能堅決徹底的執行“焦土政策”而使大量財產落入日軍手中提出了嚴肅批評。
1938年11月12日上午9時,湖南省主席張治中接到老蔣侍從室主任林蔚的電話,對方向他傳達了老蔣的“焦土政策”指示,隨后將擬好的密電也一并發出:
按常理來說,執行這樣的重大行動應該交由九戰區司令長官陳誠來執行,但老蔣卻選擇了主政湖南的張治中,除了對后者的信任外,大概又影射出對前者未能貫徹自己對武漢“焦土政策”的失望。
接到具體指令后,張治中便和警備司令鄷悌、保安處長徐權等人一同商定具體執行方案。
盡管張治中本人對所謂的“焦土政策”是持有異議的,但在緊張嚴峻的戰時情況下,似乎既身不由己,同樣也容不得他有些許遲疑。
當天下午4時左右,在長沙城“焚城準備綱要”和相關人員安排準備妥當的同時,張治中又著重強調了最關鍵的兩點指示:一是必須在軍隊自汨羅撤退后再開始行動;二是在行動前先發出空襲警報,待民眾逃避后再正式行動。
準備工作做好后,張治中照例進行其他會議、巡查和外事接待活動,緊張忙碌到11月13日凌晨近2時左右方才就寢。不料,剛剛入睡的他隨即就被副官王建成給緊急叫醒了。
原來,長沙城中已有多處地方起火,且火勢大有蔓延全城的趨勢。隨后,張治中立即制定了包括“嚴拿放火者”、“救濟傷兵難民”、“維持秩序”等在內的緊急處置措施。
好在有同駐長沙的周恩來全力協助,張治中一邊將這場定性為意外事故的“文夕大火”責任全部歸咎自己,以此為基調形成對老蔣的書面匯報;另一邊在我黨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長沙受災民眾暫時得到救濟安置,各項工作也都在善后恢復中。
另一邊收到張治中情況報告的老蔣,于11月14日也趕到長沙“視察”,對張治中的報告內容以及現場擔責的態度,老蔣還算比較滿意。
留駐長沙的幾天時間里,老蔣除將長沙警備司令鄷悌、保安團長徐昆、警察局長文重孚三個直接責任人明正典刑外,還順帶寬慰了張治中幾句:
此后,張治中雖受到革職留任的處分,但不久即被調任侍從室第一處主任,參與軍機要事的處理,而后又接替陳誠出任軍政部長,成為國軍中名副其實的“近臣”。
可能張治中本人怎么也不會想到,這段差點令他毀譽參半的“文夕大火”,在20年后將會以另外一個視角和說法再度呈現在世人面前。
1949年北平和談破裂后,張治中接受教員和周恩來等人邀請,選擇留在北平參與新中國建設。同年冬天,在教員本人的建議下,本著“真實、不夸張、不掩飾”的主旨,張治中開始著手撰寫自己的回憶錄。
在涉及“長沙大火”的章節里,張治中毫不避諱的將事情來龍去脈完整的敘述復刻,對自己監管失職的責任也都公開予以承認,算是與自己回憶錄開篇序言中的“真實”二字呼應上了。
縱是如此,在1958年12月公開發表的《洪波曲》中,還是有幾處內容格外引起了他的關注,以至于令張治中輾轉反側:
當然,這些只是其中一小部分的節選,是最讓張治中意難平的一段內容。為此,他提筆致信《洪波曲》作者郭沫若,對自己經歷的真實歷史事件重又作了一次回顧和闡釋。
首先,張治中對“蒙著了陳誠和周公”進行了一番解釋:陳誠是九戰區司令長官,既同自己住在一處,又和自己交換過“焦土政策”的意見,根本談不到蒙著他。
退一步講,自己是個手無寸鐵的文官,陳誠是手握重兵的戰區司令長官,又怎么可能實現扣留對方交通車的目的?
自己在長沙大火發生前還與周恩來通過一次電話,約定次日中午一起吃飯交流。突發情況出現后,周恩來又始終忙前忙后的幫助自己處置善后工作,連自己嗣后發表的《告民眾書》,都是經周恩來逐字逐句斟酌修改而成的。
如果自己是故意欺騙或存心陷害這位老朋友,大火發生后對方又怎能如此通力配合,共同去處理好這樣一件棘手的事情呢?
最后,張治中在重申自己應負長沙大火責任的態度后,也向郭老表達出一份真誠友善的愿望:
第一封信寄出后,張治中也很快收到了郭沫若的來信。除了對得罪之處表達歉意外,郭沫若的回信對此前涉及到執行老蔣焚城計劃和建立奇勛的“他們”又進行了重新定義:
前者的“他們”是突出焚城事件的始作俑者是老蔣,后者則是暗指當時國軍的其他將領。
不過,這番解釋過后,張治中又再次寄來了自己的第二封信,對其中兩個“他們”的事情表達了自己的不同理解和看法。
先是“他們的計劃是得到了那位當局的批準的”這句話。在張治中看來,“他們”雖是被動執行者,卻也是這次焚城計劃的主導者,用他本人的話講:
而后,張治中又對“他們想建立一次奇勛”中的“他們”并不專指自己一人的說法吐露出自己的看法,即與自己位列“他們”的潘公展在大火發生的前一天已經和湖南省府及部門成員撤到沅陵,對“焚城計劃”一無所知……
隨著張治中的第二封信發出,外加周恩來從中發揮了“調停人”作用,郭沫若最終在按建議作出修改的同時,復信張治中表示“蒙您進一步指出我的一些錯誤,謹向您表示感謝”。
二人都同意將兩次往來書信作為《洪波曲》附錄一并出版發行,也算作是這次“筆墨之爭”的一大成果。
張治中和郭沫若二人關于“長沙大火”的論爭,當然有立場、位置、角度不一致的因素,但他們都是坦誠的,抱著探討交流、還原歷史本相的態度來進行的,因此取得了較為良好的結果。
而這也是我們今天回顧并記述這段論爭情況的價值和意義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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