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呼喊“救命”,一邊被強行送上救護車,圍觀群眾很是質疑。醫院急救人員稱女子是精神病患者,用的是約束帶不是手銬
據了解,5月16日上午11:05,禹州市120急救指揮中心接到群眾電話,稱自己女兒有焦慮、抑郁病史,當時排斥吃藥治療、還動手打人,請求120將患者帶走治療。禹州市中醫院急救車于11:32到達現場,查實患者曾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多次就診并住院治療。
然而,從網友發布的視頻來看,女子被控制時能清晰地自報姓名,思維看似比較清晰。這就與急救人員所說的女子是狂躁癥患者的說法形成了沖突,也難怪會引發公眾的質疑。
按照《精神衛生法》規定,就算家屬同意,醫療機構要實施約束措施,也需滿足患者有自傷或者傷人的風險,且得有兩名以上醫師評估確認這兩個條件。但在此次事件中,官方通報只是強調了避免在場人員受傷害,沒有提及專業評估流程。
這不禁讓人聯想到之前也有類似的“家屬主導式送醫”事件出現漏洞。比如2023年景德鎮有個男子因家庭糾紛,被家屬聯合醫院強制送醫,后來發現他根本沒精神疾病。
目前,禹州市衛生健康委已責令涉事醫院對當值醫生謝某某停職處理、對工作人員高某某予以辭退。但這件事引發的討論遠未停止,公眾希望能進一步明確醫護人員使用約束措施的規范和邊界,也希望類似事件不再發生,讓醫療行為在保障患者權益和公共安全之間找到更好的平衡點。同時,如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督機制,避免類似事件中可能出現的“合法綁架”情況,也成為了社會各界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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