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鎮交通肇事者廖某宇將一家三口撞死,包括一對夫妻和不滿周歲的兒子,慘狀讓死者家屬感到絕望,他們哭天不公:“兒子兒媳孫子,一個也沒留給我們,假如留一個植物人給我們,我們也得到一點安慰”。現在死者家屬只剩下死者胡某的父母,他們一致要求判處廖某宇死刑。自4月15日,江西省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擇期宣判,這一個月時間了,網友們急著等待法院宣判。
我想,死者家屬也是非常著急的,他們也急切希望法院盡早公布判決結果,判處肇事者廖某宇死刑,但是案情重大,涉及三條人命,在事故認定、責任劃分、量刑等等細節上,法官也是慎之又慎。
廖某宇是否能判處死刑,要根據事發現場情況、主觀還是客觀等等因素來判定,來不得半點差錯。現在檢方認定的是,廖某宇在事發時,因為與女友吵架,為了“泄憤”不顧路人生命安全,加大油門在道路上狂奔,這種行為是非常惡劣的。
廖某宇的沖動行為造成三人死亡,而對死者家屬來說,將來的生活如同跌入萬丈深淵,這種“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傷痛一輩子也撫抹不平。最關鍵的是,把這一家人的希望撞沒有了,沒有后代,這家人就成了絕戶,對于死者家里兩位老人來說,生命沒有延續,不能享受天倫之樂,在有生之年只能在痛苦中生活,可以說這種感受真是生不如死。張律師,現在大家最希望看到判決結果,希望給死者家屬一個公正的判決結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最晚什么時候能宣判呢?
青島市市北區法律文化研究會會長張振海表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普通刑事案件的一審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最遲不得超過3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附帶民事訴訟或存在其他特殊情況的重大復雜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延長的,需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江西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5日一審開庭審理此案,庭審結束后宣布休庭并擇期宣判。由于案件涉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判處死刑),且控辯雙方對罪名定性存在爭議(交通肇事罪與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需審慎審查證據及法律適用,因此審理期限可能較長。
我推測最晚在7月份宣判,假設法院在2025年4月受理案件,普通程序下最晚需在3個月內,也就是今年7月前宣判。若因案情復雜申請延長,經批準后可再延長3個月,也就是今年10月。特殊情況需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的情況下,可能進一步延長,但此類情況較為罕見。
此前類似重大案件的審理周期通常在3-6個月。本案自2024年10月案發至2025年4月開庭已歷時半年,結合庭審后需綜合證據、量刑及社會影響等因素,預計宣判時間可能在2025年7月至10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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