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家值錢的東西都不見了,當初汪小菲搬走四幅畫被告隱匿財產,那現在他可不可以用同樣的理由告S家?
四幅畫的主人是汪小菲,汪小菲以怕被偷為由搬走也算合理,大S的東西繼承人是具俊曄和兩個孩子,只有具俊曄同意搬走大S的東西,沒有兩個孩子的監護人同意,S家的這行為比當初的汪小菲要嚴重很多吧?
汪小菲身邊的人都勸汪小菲要告S家,不過葛斯齊說以他對汪小菲的了解,汪小菲是不會告的。
汪小菲與S家的紛爭太戲劇化了,原來汪小菲要經過大S的同意才能決定帶孩子去哪里,現如今S家要經過汪小菲的同意才能看孩子。
原來大S告汪小菲隱匿財產,現在S家卻做了比汪小菲性質更嚴重的事,輪到汪小菲要不要以同樣的理由告S家了。
不知道這兩家人未來還會發生什么戲劇化的事情,但愿就此回歸平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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