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明確以城市更新為抓手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這是繼2025年1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加強城市更新”后,國家層面出臺的首個系統性政策文件,標志著城市更新工作進入規范化、制度化新階段。
《意見》強調,城市更新行動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理念,聚焦“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目標。同時,要求堅持系統觀念,統籌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強化全周期管理意識,增強城市發展的系統性、整體性與協調性。
文件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將更加完善,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實現轉型,安全發展基礎更加牢固,人居環境顯著改善,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城市風貌特色更加鮮明,努力將城市打造為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的空間。
《意見》圍繞城市更新提出八大重點任務:
- 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穩妥推進危險住房改造,分類實施抗震加固,嚴禁以“危險住房”名義違規拆除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等保護對象。
- 城鎮老舊小區整治:加快燃氣等老化管線改造,完善停車、充電等配套設施,同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注重居民參與監督。
- 完整社區建設:補齊公共服務設施短板,構建“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引導居民、設計師等多方參與社區治理。
- 老舊街區與廠區更新:推動業態升級、活力提升,鼓勵市場化方式盤活工業遺產,因地制宜實施城中村改造,杜絕“大拆大建”。
- 完善城市功能:優先補足醫療、養老、托育等民生設施,推進適老化、適兒化改造,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間。
- 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全面排查風險隱患,推進地下管網、防洪排澇、交通設施等更新,推廣BIM技術應用。
- 修復城市生態系統:建設海綿城市,保護濕地與鄉土植物,增加社區公園、口袋公園,推動生態空間開放共享。
- 保護傳承歷史文化:落實“老城不能再拆”要求,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前置機制,嚴格管控超高層建筑風貌,穩妥清理不規范地名。
《意見》提出六大保障措施:
- 健全實施機制:通過城市體檢評估發現問題,制定專項規劃,強化城市設計對更新項目的引導作用。
- 完善用地政策:允許土地混合利用和用途轉換,盤活存量低效用地,優化容積率獎勵政策。
-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市場化房屋質量保障機制,完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政策。
- 多元化投融資: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支持符合條件項目,鼓勵發行REITs、資產證券化產品,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 可持續模式構建:發揮街道社區作用,支持產權人自主更新,健全專家參與決策制度。
- 健全法規標準:加快推進城市更新立法,制定消防、公共設施等技術標準,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
《意見》明確,省級黨委政府需制定本地區城市更新目標任務,市級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構建“市級統籌、部門聯動”的工作格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牽頭協調,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建立健全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機制。
文件特別強調,要力戒形式主義,杜絕“花架子”工程,確保城市更新行動“穩中求進、量力而行”,切實提升城市品質與居民獲得感。
此次《意見》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城市更新進入從“大規模增量建設”轉向“存量提質改造與增量結構調整并重”的新階段,對于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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