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楊成杰為保護孫兒砍傷酒后鬧事者獲刑”一案,有了最新進展。在被認定為正當防衛(wèi)2年后,楊成杰決定提起128萬余元的國家賠償。
楊成杰的代理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濤告訴記者,本次提出的國家賠償申請金額共由“人身自由賠償金112372.92元”“交通差旅以及聘請律師費用110000元”“此前錯償給醉漢的賠償金57072.98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0元”組成,金額共計約128萬余元。
▲楊成杰站在當年的案發(fā)地點
據(jù)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7年8月,海南臨高縣得位村村民楊某全酒后用石頭打砸楊成杰家廚房,楊成杰時年9歲的孫子楊某冰出門查看時,遭遇楊某全持石塊追趕。時年70歲的楊成杰聽聞動靜后出門查看,發(fā)現(xiàn)楊某全用手掐著孫子的脖子。楊成杰勸阻未果后,使用鉤刀將楊某全砍傷,致其輕傷一級。
案發(fā)近3年后,2020年5月,楊成杰被臨高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臨高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楊成杰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楊成杰提起上訴后,二審法院認為楊成杰護孫心切,第一刀具有防衛(wèi)性質(zhì),此后幾刀系泄憤,但醉漢楊某全存在過錯,因此將楊成杰的刑期調(diào)整為8個月。
2021年4月,楊成杰刑滿出獄。在家人的支持下,他開始申訴。2022年6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一、二審判決可能存在適用法律不當,裁判結(jié)果可能存在錯誤,決定再審。
2023年3月,在臨高縣人民法院重新立案并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時,臨高縣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并認為楊成杰的行為系正當防衛(wèi),理由為:楊成杰70歲,楊某全38歲,雙方力量懸殊;楊成杰砍擊第一刀后,立足于楊成杰所處的具體情境和恐慌緊張心理,認為楊某全不法侵害仍有繼續(xù)進行的可能符合當時境況,其繼續(xù)砍擊楊某全,符合一般人的心理和行為反應。
此前,楊成杰的兒子楊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雖然其父親的案子在2023年5月就已經(jīng)得到了臨高縣人民檢察院的“正當防衛(wèi)”認定并撤回了起訴,但兩年間他們一直都希望能夠追究醉漢楊某全的責任,“這兩年一直在忙這些事,所以申請國家賠償就暫時擱置了下來。我父親現(xiàn)在已經(jīng)快80歲了,此前經(jīng)歷的這些事情,對他也造成了比較大的影響。提起國家賠償,一方面是為了解決目前的經(jīng)濟壓力,另一方面也算是給父親一個交代。”
5月19日,王艷濤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們已經(jīng)將國家賠償申請的相關(guān)材料,遞交給了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據(jù)該院出具的接收清單顯示,該院立案庭已經(jīng)接收到了相關(guān)的材料。
▲海南二中院出具的接收材料清單
紅星新聞記者孫釗
編輯 郭宇 責編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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