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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尋美南部(原南部傳媒)推送
為深入貫徹國、省、市教育大會精神,持續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水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教育體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有關要求,制定此實施細則。
一、招生原則
(一)公平公正,陽光公開;
(二)劃片招生,免試就近;
(三)規范管理,公民同招;
(四)分批錄取,統籌安排。
二、招生對象
(一)“幼升小”招生對象
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縣城學校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
(二)“小升初”招生對象
2025年符合縣城學校就讀條件的小六畢業生。
三、招生類別
(一)政策照顧類:符合條件的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員、高層次人才、曾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護人員、進藏干部職工等群體子女。
(二)縣城戶籍類:具有縣城戶籍(2024年8月31日前遷入)的適齡兒童、少年。
(三)縣城房產類: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縣城有合法房產的適齡兒童、少年。
(四)拆遷類: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政府要求完成拆遷尚未還房且在城內租賃房屋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五)隨遷子女類:無縣城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縣城房產在縣城務工經商的適齡兒童、少年。
(六)其他類: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縣城住房但無法取得產權并實際居住(如“小產權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僅具有縣城學校學籍的小六畢業生。
四、招生辦法
(一)縣城區公辦學校
1.寄宿類學校
縣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僅有一所寄宿類學校:南部縣思源實驗學校(原南部中學思源校區)。其招生不受劃定的招生區域限制。凡符合2025年縣城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因家庭無人照管或其他原因需在學校食宿的,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服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全省招生系統”)中報名錄取。
2.非寄宿類學校
非寄宿類學校指除南部縣思源實驗學校外的其他縣城學校。其招生以戶籍為主要依據(參照法定監護人合法房產),采取單校劃片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方式,在“全省招生系統”統一報名錄取。
(二)縣城區民辦學校
縣城區民辦學校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計劃由市教體局報請省教廳審核批準后直接下達,向社會公布,原則上優先招收具有南部縣城戶籍和住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其招生統一在“全省招生系統”進行,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派位。填報民辦學校但未被錄取的,按劃片就近入學或電腦派位等方式,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三)縣特殊教育學校
縣特殊教育學校招收全縣適齡殘疾兒童、少年。
五、招生程序
(一)各類特殊對象原件審核備案
1.符合條件的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員、高層次人才、曾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護人員、進藏干部職工等群體子女于5月底前到相關單位備案。
2.縣城拆遷戶由拆遷地街道辦在5月底前審核登記造冊,并向縣政府請示報批。
3.縣城外就讀小學六年級需回縣城就讀初一且符合縣城就讀條件的學生,提供戶口簿(房產證)、出生醫學證明、原就讀學校蓋章的學籍信息表原件及復印件于5月工作日內到縣教體局三樓教育股申請備案。
4.緩學備案。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或殘疾證,到縣教體局三樓教育股辦理緩學申請并審核備案。
5.異地入學備案。異地入學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填寫《南充市義務教育階段異地入學申請表》,提供戶口簿(房產證)等相關資料向擬就讀地申請學位。
(二)信息采集
符合南部縣城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微信公眾號“川教通”,選擇報名入學階段(“小學入學”或“初中入學”)進行網上信息填報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見附件1)。
特別提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明確學生的入學類別,根據劃定的招生區域,選擇一所公辦學校報名。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選擇劃片學校報名,而是“擇校”到其他學校報名,導致報名學校審核不通過,原劃片學校也因完成招生計劃而不能就讀,責任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行承擔,該生最后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
(三)資格審查
1.網上初審
縣教體局召集相關人員分校對家長所填報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初審未通過的,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
2.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在全縣中考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相關部門及城關各學校具體實施。縣教體局負責制作審核操作手冊并對現場審核人員進行統一培訓,駐局紀檢組負責對各現場審核點進行監督。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按照短信預約提示,帶上戶口簿、房產證、出生醫學證明、學籍信息表(“小升初”)、其他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預錄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縣外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義務教育就學聯系函。
(四)平臺錄取
通過學校現場審核的適齡兒童、少年,由縣教體局在“全省招生系統”上統一錄取。
1.縣城學校若符合條件的登記報名人數少于該校招生計劃人數(學位)的,則所有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全部錄入該學校;若登記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人數(學位)的,按“政策照顧類”“縣城戶籍類”“縣城房產類”“拆遷類”“隨遷子女類”“其他類”的順序分批進行錄取,未被就讀意愿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到有空缺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2.各學校招生班額不突破省定標準。
3.縣教體局學籍管理辦公室嚴格按照平臺錄取名冊審核辦理學籍。學校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注冊和辦理學籍,做到“籍隨人走、一人一籍、人籍一致”。
(五)錄取發布
縣教體局在“全省招生系統”發布適齡兒童、少年錄取情況,家長可在“川教通”報名平臺上查詢孩子錄取學校。
(六)掃碼報到領取錄取通知書
小一、初一新生家長通過掃描錄取學校二維碼報到注冊,并到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
六、招生區域及示意圖(見附件2)
七、招生日程
(一)2025年4月-5月
招生工作宣傳月。縣教體局召開招生宣傳會議和招生工作培訓會,在縣教體局微信公眾號對招生政策進行宣傳和解讀,設立政策咨詢電話0817-5581151、5521227。各幼兒園、學校召開家長會,宣傳招生政策,指導家長使用“全省招生系統”。
(二)2025年5月1日—5月31日(工作日內)
各類特殊對象原件審核備案。
(三)6月1日-6月10日
家長通過微信公眾號“川教通”注冊報名,填報適齡兒童、少年報名信息。
(四)6月16日-6月19日
縣教體局組織網上第一階段初審。
(五)6月20日—6月21日
漏填、錯填報名信息的家長在“川教通”上填報或更正報名信息。
(六)6月22日—6月24日
縣教體局組織網上第二階段初審。
(七)6月28日-7月2日
家長持報名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預錄學校復審(現場審核)。
(八)7月5日-7月8日
縣教體局對申報民辦學校初審、復審通過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錄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確認民辦學位。
(九)7月5日-7月12日
縣教體局對申報公辦學校初審、復審通過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錄取。
(十)7月13日-7月20日
縣教體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公辦學位。
(十一)7月21日前
縣教體局對未被就讀意愿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組織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十二)7月23日前
縣教體局在“全省招生系統”公布所有公、民辦學校錄取結果。
(十三)7月29日-7月31日
小一、初一新生通過掃描錄取學校二維碼報到注冊,領取錄取通知書。
八、招生紀律
各學校要在家長、學生和社會上廣泛宣傳縣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招生,不得隨意增擴規模和班額;嚴禁跨鄉鎮跨學區招生,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招收擅自留級的學生,杜絕學生學籍掛靠在其他學校或讓其他學校學生掛靠。各小學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
各家長要嚴格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完成填報資料、到校審核、現場掃碼報到等工作,如果家長錯過招生工作時間節點未完成報名相關工作導致學生未能在系統中錄取,由縣教體局根據全縣學位空缺情況統籌調劑安排學校。
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復審環節嚴格把關,確保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如果因工作不負責任、弄虛作假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將嚴肅追究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責任。
駐局紀檢組全程參與并嚴格監督縣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對打招呼、批條子要求解決讀書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的成員單位和不按照劃定學區招生、招收不符合縣城入學資格適齡兒童、少年的學校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開學后,縣紀委監委、縣教體局將深入學校對入學就讀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和個人,進行調查處理。南部縣設立投訴電話(0817-5530257、5522154),受理社會對學校違規招生行為的舉報,對實名舉報的問題及時進行核實查處。
未盡事宜,由南部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報名材料
2.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區域及示意圖
南部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報名材料
一、公辦學校
(一)政策照顧類
1.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簿,學籍信息表(僅“小升初”),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員、高層次人才、曾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護人員、進藏干部職工等的證明材料。
(二)縣城戶籍類
1.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簿,學籍信息表(僅“小升初”)。
(三)縣城房產類
1.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簿,學籍信息表(僅“小升初”),出生醫學證明。
2.房屋產權證明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不動產證)。
(2)因故不能提供房產證(不動產證)的,若能提供以下有效證件之一者,則可確認為現家庭居住地:
①已購買了商品房,開發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房管局備案的網簽購房合同及不動產銷售增值稅發票。
②房產證被抵押的,提供抵押房產證復印件,并由經辦人、負責人分別簽名,加蓋抵押單位公章,連同抵押貸款協議書和經辦人聯系電話等,可代替房產證報名。
③還房戶房產,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拆遷及還房協議,水、電、氣戶頭(水電氣發票)。
④自建房房產,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建房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水、電、氣戶頭(水電氣發票)。注意:非法買賣的自建房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3)非法定監護人房產。法定監護人在縣城無合法房產,縣城房產所有人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其同胞兄弟姐妹。若縣城房產所有人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需提供其本人房產證明(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材料);如縣城房產房主為適齡兒童、少年同胞兄弟姐妹,且未滿18周歲(2025年8月31日前),需提供其同胞兄弟姐妹房產證明(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材料)。
(四)拆遷類
1.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簿,學籍信息表(僅“小升初”),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拆遷協議,無房證明,租房協議。
(五)隨遷子女類
1.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簿,學籍信息表(僅“小升初”),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縣城務工、經商需提供無房證明和南部縣城的居住證,無居住證的也可以提供在南部縣城連續依法繳納的社保證明。務工類還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和工資流水,經商類還需提供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和店鋪租賃合同。注意:以上證明材料均需1年以上,即2025年8月31日前滿1年。
(六)其他類
1.適齡少年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學籍信息表(僅“小升初”)。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縣城住房但無法取得產權并實際居住(如“小產權房”)的適齡兒童、少年還需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水、電、氣戶頭(水電氣發票)。
注意:小產權房產不作為入學依據,需等待其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后,根據學位空缺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二、民辦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學籍信息表(僅“小升初”)。
附件2
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區域及示意圖
除特殊情況注明,以下街道起止號均為單號起止或雙號起止。如新華路2號至982號指的是2號、4號、6號……982號。
一、南部縣第一小學
明志路(東起)→金洞路274號至166號(東)→凌云山山脊(北)→白鶴灣(東)→新華路10號至2號(北)→原北山超市背后狀元溪(東)→西街(北)→東街(北)→后街(東北)→濱江大道一段99號至337號(西)→濱江大道二段至城北大道交界處(西)→城北大道至明志路交界處(南)→明志路(東止)
二、南部縣第二小學
金洞路2號至164號(東起)→凌云山山脊(南)→白鶴灣(西)→原北山超市背后狀元溪(西)→西街(南)→大南街2號至86號(西)→東園街89號至1號(北)→體育路201號至體育路57號(北)→禮泉巷2號至振興初中圍墻交界處(西)→振興初中圍墻至振興街155號(北)→振興街155號至新華路交界(東)→新華路186號至金洞路交界處(北)→金洞路2號至164號(東止)
三、南部縣第三小學
振興街157號至331號(東北起)→振興街南段(東北)→嘉陵大道東段386號至2號(北)→濱江大道一段1號至98號(兩側)→后街(西南)→東街(南)→大南街至東園街交界處(東南)→東園街(南)→體育路222號至100號(南)→禮泉巷1號至振興初中圍墻交界處(東)→振興初中圍墻(南)→振興街157號至331號(東北止)
村社:席家村1社至4社、曉霞村9社至10社
四、南部縣第四小學
金洞路283號至1號(西起)→新華路275號至振興街交界處(南)→振興街2-1號至212號(西)→蜀北大道至興盛南街交界處(北)→興盛南街(西)→草市街204號至398號(北)→新安路2號至264號(北)→幸福大道5號至325號(東)→紅巖子大道841號至341號(南)→金洞路283號至1號(西止)
五、南部縣第五小學
蜀北大道1號至139號(南起)→興盛南街(東)→草市街181號至325號(南)→新安路1號至131號(南)→嘉興路(東)→嘉陵大道西段2號(金泰紡織集團)→梁家埡路以東村社→嘉陵大道東段1號至469號(南)→振興街南段(西北)→振興街344號至242號(西)→蜀北大道1號至139號(南止)
村社:席家村、曉霞村(戶籍或房產在曉霞路的除外)、長溝村(含胡家埡路)、烈女墳村、涌泉村、青獅村
六、南部縣幸福小學
蜀北大道西延線2號至南鐵大道交界處(北起)→南鐵大道(東)→濱江大道三段至國道212線交界處(西南)→國道212線(西)→幸福大道680號至42號(西)→蜀北大道西延線2號至南鐵大道交界處(北止)
村社:幸福村(國道212線以西社區)、黑水塘村、大埡村、五里店村、清水村
七、南部縣紅巖子小學
國道212線(東起)→濱江大道三段(西南)→濱江大道二段至城北大道交界處(西南)→城北大道至明志路交界處(西北)→明志路(西南)→紅巖子大道208號至728號(北)→幸福大道327號至城北大道交界處(東北)→國道212線(東止)
村社:五面山村、幸福村(國道212線以東社區)
八、南部縣棗兒小學
流馬公路以東村社(東起)→蜀北大道西延線291號至1號(南)→幸福大道77號至幸福大道與新安路交界處(西)→新安路453號至133號(南)→嘉興路(西)→嘉陵大道37號至梁家埡路交界處(南)→梁家埡路(西)→梁家坡路(南)→流馬公路以東村社(東止)
村社:向陽社區;中心村;松云洞村;老君山社區(老君山村、龍王村、天生橋村);改清村(改清村、羅家溝村、響壇子村);巴巖店村(巴巖店村、清坪村、三清村);望南村(望南村、陡口子村);古井村(古井村、嚴家灣村、匹驢寺村);肖家灘社區(肖家灘村、謝家廟村、老牛溝村);大山灣村(大山灣村、鹽店坪村、石寶地村);棗子園村(棗子園村、九龍觀村)
九、南部縣金星小學
雙橋子村、紅廟村、太洪村、望月村、清泉村、海會村、宏農村、袁家橋村
十、南部縣思源實驗學校
滿福街道辦轄區所有街道、村社:油房溝社區(油房溝村、白橋村);安壩梁社區(安壩梁村、天鼓嶺村);九經洞村(九經洞村、天井溝村);臨江社區(梯子坎村、白登觀村);陵峰社區(白云村)大石橋村(大石橋村、化林村、城隍埡村);富嵋山社區(富嵋山村、白廟子村);環江寺社區(環江寺村、貓兒井村);火峰山社區(滿福壩村);琴臺寺社區(琴臺寺村、二郎廟村);玄真觀村(玄真觀村、康康井村)
十一、南部中學
國道212線(東起)→幸福大道355至125號(東)→新華路982號至2號(北)→東風路1號至47號(東)→西街2號至104號(北)→東街1號至49號(北)→后街1號至151號(東北)→濱江大道一段99號至337號所有單雙號→濱江大道二段所有單雙號→濱江大道三段(西南)→國道212線(東止)
村社:黑水塘村4、5、6、9社和五面山村1、2、3社(國道212線以東社區)
十二、南部二中
濱江大道三段(西南起)→國道212線(西南)→幸福大道680號至42號(西)→蜀北大道西延線2號至流馬公路交界處(北)→流馬公路以西村社→濱江大道三段(西南止)
村社:黑水塘4、5、6、10、11隊和幸福村10隊(國道212線西側社區)、大埡村、雙橋社區(雙橋子村和紅廟村)、太洪社區、望月社區(望月村和清泉村)、海會村(海會村和宏農村)、清水社區、袁家橋村
十三、振興初中
流馬公路以東村社(東起)→流馬公路與蜀北大道西延線交界處至蜀北大道西延線1號(南)→幸福大道5號至125-1號(東)→新華路925號至1號(南)→東風路2號至112號(西)→西街(南)→東街(南)→后街(西南)→濱江大道一段1至98號所有單雙號→流馬公路以東村社(東止)
村社:席家村、曉霞村、長溝村、烈女墳村、涌泉村、青獅村、望南村、巴巖店村、向陽社區、中心村、松云洞村、老君山社區(老君山村、龍王村、天生橋村)、改清村(改清村、羅家溝村、響壇子村)、巴巖店村(巴巖店村、清坪村、三清村)、望南村(望南村、陡口子村);古井村(古井村、嚴家灣村、匹驢寺村);肖家灘社區(肖家灘村、謝家廟村、老牛溝村);大山灣村(大山灣村、鹽店坪村、石寶地村);棗子園村(棗子園村、九龍觀村)
十四、南部縣特殊教育學校
全縣適齡殘疾兒童、少年。
圖一
圖二
來源:南部縣教育和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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