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法院打出“預移送+罰款”執行組合拳,倒逼被執行人黃某某主動現身履行部分款項,并交出名下轎車配合法院執行。
張大叔曾受雇于包工頭黃某某,尚有工資款未結清,他向法院提起訴訟。然而,黃某某為逃避債務,不知所蹤。
預警機制:從逃避到主動現身
“法官,這錢雖然不多,但可都是我辛辛苦苦搬磚頭掙的,你可得替我想想辦法!”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張大叔在談話中表示。經查,黃某某涉及多起案件,執行干警多次登門尋找其蹤跡均無收獲。經多處走訪,輾轉得到黃某某電話并告知其到院談話,他總是以“人遠在外地”等理由進行搪塞。
此時,黃某某名下未被實際扣押的奧迪轎車成為突破口。對此,執行干警向其發出《責令交出查封財產通知書》,黃某某依然置若罔聞。執行干警發出“最后的警示”——《預移送拒執犯罪通知書》,明確告知若逾期仍不履行,將向公安機關移送拒執線索。這一次,黃某某慌了神,在第三天一大早主動現身法院。
組合拳下,一案結多案解
“法官,我特意從外地把車開回來了,昨天也借錢把張某某的錢轉給他了,你可千萬別把我移送公安啊!”見到執行干警,黃某某連連解釋。在執行干警的批評教育下,黃某某主動將名下奧迪汽車交由法院處置,為多起關聯糾紛的解決打下了堅實基礎。
同時,對于黃某某此前失信行為,如皋法院依法開出3000元司法“罰單”,當日,黃某悉數繳納并保證:“后面一定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再也不逃避。”
如皋法院將繼續打好執行組合拳,綜合運用多種執行措施,堅決懲治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等行為,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來源 | 如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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