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良藝 通訊員 田野 杜夢霏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馬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在執行一起南寧市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蒙某的合同糾紛案件中,不僅依法高效完成司法拍賣程序,還成功促成案外人與買受人之間的和解,為企業紓困解難,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2021年2月5日,南寧市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蒙某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蒙某以機械設備抵押并登記。后因經營不善,蒙某未履行還款義務,經南寧仲裁委員會裁決生效后,該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向南寧市中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被移送至馬山縣法院執行。因無執行條件,該案于2023年11月2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2024年7月18日,公司申請恢復執行,請求拍賣抵押設備,馬山縣法院依法受理并啟動拍賣程序。
2024年12月18日,陸某競得設備。在清點時,案外人董某提出執行異議,稱設備歸其所有,并出示轉讓協議及票據,表示若設備被交付,將嚴重影響其生產。馬山縣法院執行局隨即暫停交付,告知董某可管理使用但不得轉移、出賣、毀損,并立案受理其異議。經審查,法院駁回其異議請求。
為妥善解決拍賣物交付問題,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2025年4月18日,在設備交付現場,馬山縣法院邀請當地人大代表參與調解。執行法官從法律角度出發,向雙方解釋了司法拍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又從實際利益出發,引導雙方考慮長期合作與共贏的可能性。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設備轉讓協議。
此次案件的成功執行,既彰顯了司法權威,又體現了法治溫度。下一步,馬山縣法院將持續以人民為中心,以法律為準繩,以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為指引,公正高效辦理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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