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澳門5月20日電 澳門特區行政會20日完成討論《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草案,建議將2024年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會議通過,但尚未受澳門有關法律管制的20種國際列管物質列入附表。
根據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下稱“禁毒法”)規定,澳門特區有義務將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通過的國際列管物質納入管制。
法律草案建議管制的20種國際列管物質中,有兩種屬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其余18種屬用于制造毒品的前體。考慮到鄰近地區近年出現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和異丙帕酯4種新型毒品,導致澳門出現濫用該等毒品的風險大幅增高,法案建議立法管制。其中,依托咪酯為全身麻醉藥,僅供醫院使用且不允許市場流通,澳門目前檢獲4宗相關個案。
有關法律草案將送特區立法會,并建議以緊急程序審議。
行政會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關注新興毒品的出現,并根據需要適時通過立法調整禁毒法附表,以防止新興毒品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威脅,并更好與鄰近地區乃至國際社會同步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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