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寧任城區古槐街道西門社區網格員接到教育局宿舍4號樓居民的反映,有人高空拋物往儲藏室房頂上扔垃圾雜物,不僅破壞生活環境,還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對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擾。高空拋物的危害,就像一顆隱藏在頭頂的“不定時炸彈”。一個小小的煙頭,從高空飄落,可能點燃樓下晾曬的衣物,引發火災;空的飲料瓶,以高速墜落,一旦砸中行人,后果不堪設想。
得知此情況后,網格員迅速做出回應,在居民群發布禁止高空拋物的相關知識,并在小區張貼通知。往小了說,高空拋物是缺乏公德心的表現;往大了講,這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高空拋物致人損害,侵權人要承擔侵權責任。要是找不到具體的拋物者,整棟樓可能都要“背鍋”,無辜居民可能要分擔賠償。這不僅是經濟上的損失,更會讓鄰里間產生嫌隙。
為了我們共同生活的家園更加安全、和諧。網格員還向轄區內居民宣傳,養成良好生活習慣,不隨意向窗外丟棄物品;定期檢查窗戶、陽臺,及時維修松動設施,避免物品墜落;教育家中小孩,讓他們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危害;若發現有人高空拋物,及時勸阻并向社區或相關部門反映。
守護“頭頂上的安全”,人人有責。讓我們攜手拒絕高空拋物,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居住環境 。
(供稿:濟寧市任城區古槐街道西門社區 靳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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