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讀5月15日11時40分許,大興區一小區停車場內的一輛私家車前擋風玻璃處突然冒出濃煙。萬幸的是小區微型消防站隊員和1名外賣小哥路過此處,第一時間使用滅火器進行處置,將初期火勢撲滅。黃村消防救援站接到報警后,趕赴現場處置。
消防救援人員到場后,對車輛前擋風玻璃處進一步進行了檢查,防止復燃。在進行現場勘察時,消防救援人員指著副駕駛工作臺的一個大窟窿的位置詢問車主,得知該處放置了一個移動充電寶。
“14日晚上我開車接孩子放學,就把充電寶放在了副駕駛座椅上,等接完孩子到家后,孩子下車時就把充電寶就放在了工作臺處,我忘記拿走,沒想到中午就著了。”車主介紹。經調查,起火原因是車主遺留在車內的充電寶在高溫環境下發生“熱失控”所致,萬幸的是被及時撲滅,火勢未蔓延。
在此,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提示廣大市民,充電寶工作溫度范圍在0-40℃,夏季室外溫度可以達到30 攝氏度以上,車輛經過暴曬后,車內溫度更是會高達驚人的 60-70 攝氏度,甚至更高。充電寶屬電池類產品,這類物品長時間放在溫度較高的車里,會發生鼓包現象,有爆炸危險。尤其是一些劣質充電寶使用不合格鋰電池,或者改裝電池,穩定性會更差。存放時應選擇溫度適中、干燥通風的地方,避免暴曬,更不要將充電寶放在車內。
來源/法治進行時、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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