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淄博一飯店女老板被醉酒顧客毆打后還手,先被認定互毆后改判無罪的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這一事件不僅關乎女老板個人的權益,更牽扯出正當防衛認定與互毆界定的復雜問題,也讓公眾再次審視當下社會對正當防衛的態度。
回顧事件經過,2020年11月22日晚,醉酒顧客劉某在飯店內行為失當,女老板張女士好心勸阻,卻遭到劉某辱罵和毆打。面對突如其來的暴力,張女士拿起啤酒瓶反擊,這一還手行為導致劉某頭部受輕微傷。公安機關最初認定雙方為互毆,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六日,對張女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和罰款200元。此后張女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過漫長的司法程序,最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改判,認定張女士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
互毆的認定在實踐中確實存在過于簡單化的問題。只要雙方都有動手行為,往往就被認定為互毆,而忽視了事件的起因、過程和雙方的主觀意圖。在這起案件中,明明是劉某尋釁在先,張女士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時被迫還手,其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并非主動攻擊他人。然而,最初的互毆認定,無疑是對張女士正當防衛權利的漠視,也違背了基本的公平正義原則。
當前社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鼓勵正當防衛的傾向,甚至有“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樣的錯誤導向。這種觀念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對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宣傳普及不足,很多人不了解自己在遭受不法侵害時有正當防衛的權利;另一方面,司法實踐中對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過于嚴苛,導致一些本應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的案件被錯誤定性,使得人們在面對不法侵害時不敢還手,只能選擇默默忍受 。
之前有法官在庭審時怒懟受害者“他打你,你為什么要還手”,這樣的言論反映出部分司法人員對正當防衛制度理解的偏差。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重要權利,其目的是為了讓公民在面對不法侵害時能夠勇敢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時還手,還要承擔法律責任,那法律的公平正義何在?又如何能讓公民相信法律、依靠法律?
這起案件的改判,無疑是一次正義的回歸,具有重要的意義。它明確了正當防衛在治安管理領域的適用,讓公眾看到法律是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絕不是一句空話。這一判決也為今后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參考范例,有助于糾正過去在正當防衛認定上的偏差,推動司法實踐更加準確地適用法律 。
要真正鼓勵正當防衛,還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在法律層面,應進一步完善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和相關法律解釋,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在司法實踐中,司法人員要準確理解和適用法律,摒棄陳舊觀念,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地處理每一起涉及正當防衛的案件;在社會層面,要加強對正當防衛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讓公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營造鼓勵正當防衛的社會氛圍 。
該案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也帶來了希望。希望在未來,每一個遭受不法侵害的公民都能理直氣壯地行使正當防衛權,讓公平正義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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